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引进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措施和制定全区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按要求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调查研究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制定全区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和物流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建设全区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协调商品市场建设和商业设施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区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典当、租赁、旧货市场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内外贸易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实施的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上级下达我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贯彻落实鼓励出口政策,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方式,指导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
7.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章;指导全区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
9.承担组织协调我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1.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2.指导监督以利州区名义在区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管理在区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
13.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总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续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力以赴促消费稳外贸强电商,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预计2023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7亿元,增速达1%;预计2023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5亿元,增速达3%;预计2023年实现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9户,实现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户;预计2023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亿元人民币;预计2023年实现商贸固定资产5.6亿元。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目标,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盯经济指标、资金争取、重大项目推动、消费场景建设等工作,推动商贸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主动跑市赴省,坚持每月至少2次赴省商务厅对接工作,加大在农商互联、外贸、电商、物流等领域方面的争取力度,力争2023年争取更多商贸项目和资金落地利州。二是全力以赴推进经济指标工作。坚持把经济指标工作作为“头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深入分析消费趋势、统计政策变化,精准掌握石油、汽车等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和大型批零住餐企业销售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加强数据监测,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报送效率。三是建设川陕区域消费中心。持续开展“千企联盟·嗨购利州”为主题的家居建材、汽车消费等系列消费促销活动,深挖餐饮美食消费潜力,打造一批夜间经济消费示范店。大力推动直播带货、网上购物等新兴消费服务,提高中高端服务商品供给能力,吸引汉巴陇、成渝西等毗邻地区消费人群。培育一批本地知名服务和商品品牌,加快胡妈妈、稻满道、三线记忆等品牌市场扩张。加大则天女皇筵、一品九碗等特色宴席推广,丰富“利州美味”品牌内涵。四是加快消费新场景建设。加快月坝、龙潭美食村落建设,举办乡村美食评选推介活动;培育壮大领地城悦街、老城旺旺公寓周边特色美食集聚区。加快推动嘉陵商圈“一街六巷”、万信十二街等一批特色街区升级改造,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新场景,力争创建1条省级特色步行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金橄榄广场、井巷子等一批闲置商业综合体。规划包装一批消费类落地项目,积极招引五星酒店、国际会展中心利州布局。五是全面加快重大项目推进。继续推动四川五月花仓储园区广元项目,力争明年全面开工建设。加快水电五局仓储物流园、川陕甘新业态电商直播基地建设、西南煤炭调拨中心、广元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项目推进,力争尽早实现全面开工。六是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健全商贸领域招商引资服务专班机制,严格落实“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梳理商贸领域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好全流程精准化服务,压茬推进招商项目向落地、开工转化,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落地,力争成功招引2-3个国内知名品牌入驻利州。七是强化品牌培育,加大“利州造”产品推介力度。配合规范完善“利州造”产品企业名录,加大商超、酒店等重点场所宣传力度,遴选优势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争取更多“利州造”上线销售。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展会,开展线上线下招商推介及供需对接活动。加大品牌创建培育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创建省、市知名品牌,打造拳头产品。八是狠抓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与中外运共建外贸服务平台,助力提升“利州造”企业国际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培育引进外向型企业,持续开展“万企出国门”活动,深化消费领域的资源互通和合作交流。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建设市场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布局建设特色商品展销中心。九是狠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商超、小酒吧开展督察检查,确保各项疫情常态化措施落到实处;构建完善的生活物资储备体系,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充足。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突出抓好大型商超、专业市场等场所安全防范,努力把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商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商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19.7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1.3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商务局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519.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商务局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51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15万元,占65.83%;项目支出177.60万元,占34.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商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19.7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1.3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9.7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3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2.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商务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9.7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25万元,占63.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8万元,占7.21%;卫生健康支出12.39万元,占2.38%;住房保障支出26.73万元,占5.14%,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2.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2.90万元,占19.8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2.7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服务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入库等部门履职。
4.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拓展活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6.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102.9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相关经费专项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商务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预算1万元减少1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97万元,上升58.4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商务局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商务局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1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70万元。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公务员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事业人员开展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 商贸事务 (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项):指上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对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等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