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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3-30 10:58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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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有关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协助履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监督职能。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利州现代化建设的起步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区财政局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坚持拼字当头、产业为先、环境为要和“五拼五强、争先攀高”要求,“发之以勇,守之以专,达之以强”,始终迸发“不服输、敢争先、走在前”的精气神,以“五个聚焦”为抓手,大力实施“五个一”利州现代化建设实践方案,高质量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贡献更大财政力量。

1.聚焦财政目标任务,持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聚焦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分析,科学研判财政收支形势,通过加强收入调度、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历欠税费清收等途径扩大可用财力。始终绷紧政府“过紧日子”这根弦,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从严支出管控,严控预算追加,硬化预算刚性约束。继续分类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持续开展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做到应收尽收,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亟需领域。持续深化财政绩效管理,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机融合。

2.聚焦基本民生实事,持续兜牢兜紧民生保障底线。继续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扛牢“三保”责任,强化三保支出“两个优先”,确保不发生任何“三保”风险事件。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以上投向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森林防灭火、常态化疫情防控、社会综治维稳等资金保障。持续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盯紧盯住直达资金的分配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聚焦“五拼五强”要求,持续夯实拼经济搞建设财政保障。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稳岗就业、惠企利民等各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财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招商引资等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措施,打好“组合拳”,培育“新动能”,真金白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继续支持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好项目资金、财评服务等要素保障。加大专项债争取,做到精准谋划、有效对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债券盘子。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点加大对乡村振兴产业投入,扶持壮大集体经济,不断强化对乡村振兴的内在支撑。

4.聚焦财政风险防控,持续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债务管理,健全“风险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理”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继续将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纳入债务单位目标考核,多渠道、多门路筹措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资金。加强库款保障监测,掌握库款余额运行水平,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前移监督关口,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全程监督机制,确保惠企、惠民、惠农等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澄清国企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聚焦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讲座培训、专题研讨、参观访学等多种方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二是毫不松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推动财政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持续深化巩固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成果,持续推进“六治六提一创”专项行动,突出建章立制,将守纪律、讲规矩有效贯穿于“生财、聚财、理财、管财”之中。三是从严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将“两个维护”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锤炼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敢打硬仗、务实清廉的财政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834.8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2.4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7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新进人员。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1834.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9.53万元,占27.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5.36万元,占72.78%。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183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47万元,占54.25%;项目支出839.42万元,占45.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4.8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2.4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7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新进人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5.3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5.3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7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新进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3.33万元,占84.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7万元,占7.31%;卫生健康支出35.05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69.41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42.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52.34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8.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4.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9.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8.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6万元。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9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99万元,上升59.25%。主要原因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及单位调入新进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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