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三种力量”。一是健全组织力量。先后召开8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人员具体抓、护林员按规抓的四级联动机制。二是健全宣传力量。组织安全宣传车(含摩托)40余辆,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400余次,充分发动两代表、村级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护林员,分网格开展巡查宣传1000余人次。三是健全应急力量。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应急民兵、群众代表等80余人,组建13个镇级应急值班小组,将责任区域细化到山头、地头、人头,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保障第一时间迅猛出击。
(二)压实“三个包挂”。一是落实科级干部包村责任。按照科级干部职责分工,落实9名科级干部挂联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实现森林防灭火工作村村有包挂,责任有落实。二是落实镇村干部包林责任。执行“1名科级干部+1名镇干部+1名村干部+1护林员”共同包挂的四级包挂责任体系,每天对重点林区开展巡查工作。三是落实社长包户责任。各组长与村委签订责任状的同时与聋、哑、痴、呆、傻等重点人员监护人均签订森林防火监护责任书,常态化开展巡查走访,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做深做细做具体,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三个督查”。一是强化专项“督查”。成立专班督查组,每天进村入林围绕防火政策宣传、防火令的落实、护林巡山、人员值班值守、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督查,形成专报,限期整改,目前已督查整改问题5个。二是强化协同“督查”。全镇干部机动巡查,利用下村时间不定时到重点区域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目前已制止秸秆焚烧8次。三是强化整改“督查”。根据专项督查、协同督查发现问题,通过个性分析、集中研判的方式,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整改,同时采取“回头看”等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