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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各村(社区)等部门组成的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同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联合,措施到位。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和卫生院等部门联合行动,以村(社区)网格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精神障碍患者定期全面摸排。通过调查走访、上门登记、入户探访等方式,核对本辖区重性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全面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及现实动态。目前全镇共摸排出各类精神障碍患者194人。
(三)加强管控,确保平安。对已登记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规范管理和动态监测,不定期抽查精神病患者居家情况,防止发生脱管、漏管现象;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患者日常摸排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对存在有肇事肇祸倾向或有危害行为的重度患者,坚持“发现一起,送治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