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广元市利州区清江石羊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范围发生调整,为推进和规范规划环评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规划有关信息进行第三次发布。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广元市利州区清江石羊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位于广元市中心城区西翼的赤化镇镇区以西,包含赤化镇石羊村部分用地。规划范围东和南至清江河、西和北至宝成铁路,规划总范围面积 2.12 km2,其中规划工业用地面积0.4936 km2。
规划布局:规划总体布局为“一带、一轴、一心、两组团”,其中:“一带”——沿清江河打造滨江生态景观带。“一轴”——沿108 国道形成园区发展主轴。“一心”——园区商业商务及休闲配套服务中心。“两组团”——被G108 分割的工业组团和生活服务组团。
规划主导产业:机械电子。
二、规划实施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预测,规划区规划实施后,区域SO2、NO2、PM10、PM2.5和TVOC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相关要求。其中,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建议及措施,并严格控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减缓园区建设对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对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在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情况下,规划区废水排放对清江河水质环境影响较小,本规划区废水对清江河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导致清江河水环境功能发生改变。
(2)在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情况下,对清江河水体污染较大。为保护水环境,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建设单位应加强入区企业污水预处理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各入驻企业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地下水污染,因此园区的规划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甚微。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工业固废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自行处置。入园企业应本着“三化”的原则(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加强固废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在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后,工业园区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
随着规划区的建设,虽然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会有所增加,但在合理控制社会生活噪声源、交通主干线两侧合理布局、工业企业在确保厂界达标的情况下,能够确保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达标。
6、土壤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入驻企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应严格落实相应的排放标准和管理措施,切实实施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策略,做到车间废水、酸碱废水、含重金属废水零排放,对固体废弃物做好回收和无害化工作,从途径上阻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可有效控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对植被和水土流失有一定影响,但只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生态功能的控制保护要求,在工业企业建设的同时对区域内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将原来较好的林地尽量作为绿地保护,并加大绿化力度,确保规划区内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提出的绿化景观规划,注意保护生态环境,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园区的生态环境功能。
8、环境风险
规划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规划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单位在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和生产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导致的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当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或事故处臵措施不当将对周围环境和人员身体造成的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加强入驻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对于引进企业项目在选址布局时要充分考虑环境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从事前进行环境风险预防。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进行演练。当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方案,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广元市利州区清江石羊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国家、四川省广元市有关产业相关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规划,针对规划实施后在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制约及不良影响,本次规划环评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减缓措施,同时提出了环保方面的优化调整建议。
通过预测分析,采纳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规划方案的实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影响可接受,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区域环境风险可控制在环境接受水平以内。总体而言,在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的前提下,规划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规划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范围:规划范围内及边界外近距离主要村庄、学校及各有关单位公众。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如公众需要了解本项目的相关情况,可向环评单位或规划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查看。
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拨打联系电话、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六、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元市利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办公大楼
联系人:胡广华
联系电话:13518338220
邮箱:352994246@qq.com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16-2486849
电子邮件:843271532@qq.com
地址:四川绵阳科学城绵山路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