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在新一轮防火期明确包保责任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林区毗邻地区、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通过林长巡林推动护林员巡山护林责任落实、把防灭火职责任务落实落细到人头、山头、地块。
二是深入整治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抢抓当前火险形势相对平稳的“窗口期”,坚持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可燃物清理,因地制宜,科学规范有序组织实施林下人工清理,做到应清尽清。紧盯林区重点目标、重要设施、持续推进火灾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输配电设施巡检和巡线剪枝,通过打围、硬化、清理可燃物等措施,消除变压器台区、通讯基站等火灾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强化林区施工作业活动审批,严格规范防火区施工作业。对林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明确每个作业点位监管责任人。
三是加强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准备。及时调整、充实工作专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聚焦防范应对大火巨灾,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和扑火方案,抓好扑火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和业务训练,要做好防灭火设施维护管理和物资装备清点检修,科学布防人员力量,备足应急救援物资,补充蓄满消防用水,落实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遇有森林火灾火情,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坚持“小火大打、重兵投入”,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要求和灭火组织指挥规范,科学安全扑救,坚决防止出现人员伤亡。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摩托宣讲队、农民夜校等延伸宣传触角,对群众、辖区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以及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