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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雪峰街道土地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土地复耕工作的统筹推进、验收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依法行政,防止耕地撂荒。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属基本农田的撂荒地必须立即恢复耕种,不得荒芜或改作非农业用途。对人为造成撂荒的,由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耕种。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而造成长期(2年以上)撂荒的耕地,通知撂荒农户限期复耕;不能按期复耕的,通知农户办理书面手续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耕种或统一流转给业主代为耕种。
三是加强宣传,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各种优惠补贴政策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真正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的义务,切实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爱惜耕地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