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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第二次)

发布机构: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2-11-30 14:29 字体: [ ]

第一章

1.1代理机构选取依据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限额以下水利类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利水〔2019〕199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单位选择通过竞争性谈判报价方式产生。

1.2采购项目内容

1.2.1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1.2.2服务内容:24座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其中8座水库新建水雨情测报系统及人工水尺等观测设施;对16座水库水雨情测报系统设备升级改造 2座水库新建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内容包括沉降、位移、渗流监测。

1.2.3采购人: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1.2.4项目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境内

1.2.5网上公示期: 3个工作日

1.2.6 项目资金来源: 2022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资金

1.2.7采购项目限价资金总额: 175.742万元(其中安全监测设施16.95万元,水雨情视频站点设备及安装152.912万元,小型水库雨水情与大坝安全监测预警系统2.6万元,建筑工程3.28万元

1.2.8 代理费用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比选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由中标供应商按中标价进行支付,甲方无需支付任务费用。代理费用包含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专家审查费、会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需求论证等政府采购前期工作费用(包干价)。

1.3申请人资格及完成时限要求

1.3.1 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代理机构;1.3.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1.3.3政府采购代理业绩证明(提供近三年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1.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比选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3.5 完成时间:2023年1 20日前;

1.3.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

1.4申请人的主要工作内容:

公开招聘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供货及安装服务单位。

1.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编制及格式要求

1.5.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所有资料均应加盖鲜章):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

②投标报价函;

③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④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

⑤提供备案资料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库中登记备案(提供备案登记网页截图);

⑥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⑦政府采购代理业绩证明(近三年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1.5.2以上内容按顺序进行装订,竞争性谈判报价函需打印后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确认,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5.3竞争性谈判报价书的封面均应加盖竞争性谈判承包方印章。

1.5.4竞争性谈判报价书要求:第二章格式统一采用A4纸打印复印,密封。 并在密封处加盖密封章。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上发布。

1.7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及比选时间、地点

1.7.1报名时间及地点:代理机构必须于北京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由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至利州区水利局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股(五楼)现场报名登记。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刘女士,电话3227989。

1.7.2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5日09:30前;递交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七楼会议室。

1.7.3竞争性谈判时间:2022 12 5 09:30前。

1.7.4竞争性谈判发包方按竞争性谈判方案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谈判。

1.7.5未按规定报名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选取文件,发包方不予受理。

1.7.6提交报价书一正二副。

1.8评标

1.8.1专家组成:采购人自行组织具有相关专业3人以上谈判小组。

1.8.2评标: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平均价法。

1.8.3推荐候选人: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平均报价。将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三名投标人纳入中标候选人推选范围,其中最接近平均报价的为第一候选人,次接近平均报价的为第二候选人,其次为第三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9其他

1.9.1申请单位应对其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请单位递交的材料存在欺诈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9.2 申请人不符合第1.5.2及1.7.6款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9.3评选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1.10联系方式

人: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址: 广元市利州区下河街87号

编: 628000

人: 刘女士

话: 0839-322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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