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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监督,严禁焚烧秸秆。成立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全天候巡查,对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焚烧农作物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积极倡导秸秆变肥料还田,提升耕地质量。
(2)变废为宝,倡导饲料养畜。健全秸秆回收利用体系,不断拓宽秸秆饲用转化等途径,减少资源浪费,降低饲料成本,提高养殖户、农户的养殖、种植效益。
(3)市场流通,促进增收致富。结合农业农村发展等需求,围绕秸秆离田利用,支持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发展,助推秸秆变饲料、变基料原料等,培育富民产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