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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广元市利州区预算执行和其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2-09-22 09:44 字体: [ ]

2021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中心大局,不遗余力、主动作为、蹄疾步稳,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审计监督取得实效。一年来,共完成审计项目46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36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6995.10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金额6754万元,核减投资额2436.2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采纳117条,审计移送问题线索9件。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区级各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稳经济大盘,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发展活力不断提升,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执行盘活存量资金政策,将当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连续两年以上未形成项目支出的资金收回重新安排,主要用于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等重点领域,并建立以减少存量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有效控制财政资金结余结转。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工作。通过统筹落实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等措施,强化上级资金和本级财力统筹,集中财力保重点。坚持突出“三保”优先原则,全年安排“三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80%以上;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安排30件民生实事资金3.96亿元;科教文卫、农林水等各项民生支出超19亿元,占比70%以上;统筹保障疫情防控等资金需求,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500万元。

三是加强审计整改,提高整改效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借力人大专题询问,倒逼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助推审计整改效率大幅提升。至2022年6月末,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105个,已整改98个,整改率为93.33%,上缴区财政资金620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资金288万元,调账处理738万元,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方案5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进,加大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年底专题报告审计整改工作。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资金33.39亿元,安排支出共计33.3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0.46亿元,安排支出10.4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681万元,上级追减专项资金1188万元,全年完成收入-507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7万元,年末无结余;全年实现社保基金总收入955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总支出396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社保基金结余5593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44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021年利州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4.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6.2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8.45亿元。2021年,利州区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为27.51亿元,当年新增9.77亿元,当年债务减少2.98亿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4.30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一是运转类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标准定额较低,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以专项业务费的形式下达运转类公用经费3785.36万元;150家单位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基本支出36266.44万元。二是一些政策性支出没有纳入预算,如驻村工作队员86人生活补助71.81万元,各部门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43.89万元。

(二)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区财政局预算编制审核把关不严,有10个单位年初事业收入少编制预算2165.27万元。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21年,区财政未及时将非税收入834.03万元缴入国库。

(四)虚列支出。2021年,区财政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按权责发生制列支,虚列财政支出1678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推进缓慢。截至审计日,抽查的3个专项债券项目应完工未完工。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今年继续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组织实施方式,对全区2021年154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加上合并报表和机改撤并单位,2021年涉及数据分析的被审计单位共165个。现场审计8个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宝轮镇202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结合2个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一是区科协、区商务局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规定比例。二是区商务局、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公务接待费不减反增。三是区文旅体局、原区委三江新区建设办公室存量资金8.80万元未清理盘活。四是区市场监管局协管人员费用超预算支出55.96万元。五是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同一接待事项公务接待次数超标准。六是3个部门职工因改变公务行程及提前出发、滞后返回等现象多报销差旅费合计0.74万元。

(二)部分领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3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嫌串标围标,涉及金额558.02万元。二是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超合同约定多支付2个项目费用39.37万元。三是宝轮镇重复支付项目补偿资金6.74万元;区卫生健康局重复支付风管空调机安装费用0.58万元。四是区卫生健康局2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1.40万元。五是区发展和改革局未按合同约定收取2个项目履约保证金2.71万元。六是杨家浩小学和大石小学分别将财政资金15万元和10.99万元支付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七是区林业局支付未实施项目资金5.62万元;支付区级验收不合格项目资金19.16万元。

(三)预决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宝轮镇、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9.16万元;区林业局未清缴基本存款账户上的实有资金443.04万元。二是10个部门对挂账超过一年以上往来款未清理,涉及金额8040.66万元。三是3个部门单位未清理清退保证金39.90万元。四是区文旅体局、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公业务费43.57万元。五是区市场监管局决算报表反映非税收入均为罚没收入,实际有房屋出租收入。六是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部门决算报表少列财政应返还额度19.24万元;开设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银行专户设立专账核算,但未将专账并入单位行政(事业)账,形成单位决算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七是区林业局未及时兑付补助资金334.18万元;以拨代支拨付区国有林场资金202.74万元。

(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6个部门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区卫生健康局存在原始凭证报销不合规、大额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转入个人账户、租赁车辆未签订租车合同、2个项目先实施后决策等问题;三是区发展和改革局未制订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计划、未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职责、未严格履行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四是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公务用车未在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五是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六是区商务局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0.20万元。七是原区委三江新区建设办公室大额资金2笔4.21万元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未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3笔0.85万元。

(五)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够规范。一是8个单位职工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二是宝轮三小、广明小学扩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体检费、退休职工的福利等费用6.83万元;三是6个单位支付工会费用依据不充分2.72万元。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自2021年3季度以来对优化营商环境、直达资金、民生资金使用、市第八次党代会任务落实落地、民生工程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财政收支质量、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乡村振兴及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落实、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市区同城运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4轮跟踪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21年5月区财政局将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66.44万元(用于公路养护)拨到区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二是利州区城发红树湾建设项目、安格斯牛肉加工项目、铂悦府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存在先线下办理,后在系统内补录的问题;三是广元市利州区兴安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四是广元市利青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多领种粮大户种植补贴资金4.19万元。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对2019-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一是7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预留质保金,且质保金超过了最高比例。二是2019年至2021年共有9个地质治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是205个项目报账不及时,涉及资金3894.03万元。二是区乡村振兴局共有13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预拨启动资金196.83万元。三是大石镇金龙洞村肉牛养殖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未竣工验收即全额支付项目款80万元。四是2021年组培中心大棚建设项目验收不及时。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对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区审计局着力对建设单位履职履约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项目投资环境、投资控制、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等方面工作。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对大石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个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持续跟踪审计,审计共发现53个问题,已整改42个,尚未整改到位11个,提出审计建议并采纳35条。

去年下半年以来,完成政府投资结算审计项目17个,送审金额34333.75万元,审计核实金额31897.48万元,审计发现建设单位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2436.27万元;勘察设计、监理费超预算签订合同34.42万元,对于工程建设管理及投资控制方面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40条。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区粮油储备库2018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损益及粮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结合区利坤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方面。一是区粮油储备库坐收坐支现金收入135.78万元;多计提利息41.67万元,多计提工资58.78万元;白条支付劳务费用3万元;专项补贴收入未进行专账管理;会计科目计入混乱。二是区利坤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未及时按规定设立会计账簿。

2.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区粮油储备库下岗职工无偿占有使用国有房产;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应收未收房租31.45万元;出租房屋未签订租赁合同,涉及金额33.49万元;固定资产纳入周转材料核算、折旧年限不规范;龙潭乡粮管所房屋租赁收益及日常维护修缮费用1.62万元未统一核算。二是区利坤发展有限公司划拨资产未及时入账;原粮食局房产过户契税7.2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0.68万元。

3.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区粮油储备库借库内职工账户进行粮食轮换套取价差、部分粮油转换无出库质检报告、无区级部门验收报告、无空仓验收报告;项目违规发包自然人;轮出菜籽油未取得出库质检报告提前出库,轮入菜籽油提前办理入库检验报告;小包装大米及菜籽油轮换费用未经集体决策;公务接待报销附件不齐或审批内容与附件内容不一致;少收职工工会会费1.20万元;营业费用支付不规范;票据管理不规范。二是区利坤发展有限公司超限额使用现金;未建立内审机构,未开展内审工作。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区级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一是宝轮镇、区科协、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新增固定资产,区文旅体局宣传车1辆,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二是区市场监管局、原区体育中心公务用车减少,未及时登记减少固定资产。三是区文旅体局未及时将原区体育中心资产并账核算。四是区文旅体局、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账表中反映的固定资产数据不一致。

2.国有资产采购行为不规范。一是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1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超范围开展采购活动;1个项目投标文件中存在前后矛盾,评审委员会未发现,涉及金额36万元;2个项目采购合同未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二是区卫生健康局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自行购买彩色复印机1套0.89万元。三是区商务局政府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四是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宝轮镇赤化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时程序不合规。

3.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于2018年建成智慧环卫系统,使用效益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对区林业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3件林业违法违规行为未立案查处;二是未严格执行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验收程序;三是结存2年以上未使用资金23.87万元未上缴财政。四是造林项目中存在管护不到位的问题;五是未对造林专业合作社按年度进行审查、考核、认定;六是选聘生态护林员不精准,有7人为一级残疾人;七是广元市利州区瞾宝家庭农场涉嫌编制虚假报账资料、重复申报林业项目、虚报造林面积;八是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图斑与基本农田图斑重叠284个7207.97亩。

五、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中,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9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查处5件;移送镇纪委查处1件;移送主管部门查处3件。

(一)关于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超合同约定多支付财政资金的问题。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超合同约定多支付勘察、评估、验收、审计等费用37.34万元,截至2022年5月30日,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已追回16.35万元,未追回20.99万元。审计移送区纪委监委查处。

(二)关于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智慧环卫系统使用效益差的问题。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于2018年建成智慧环卫系统,为98辆环卫车辆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车辆GPS定位设备、油量监控设备等终端设备,对油量变化等进行监控。截至审计日该系统可监控的车辆数量降至34辆,且仅能查看车辆运行轨迹。审计移送区纪委监委查处。

(三)关于区粮油储备库借库内职工账户进行粮食轮换套取价差的问题。2018年区粮油储备库借用宝轮粮管所所长农行个人账户获取价差38.02万元,借用大石粮管所所长农行个人账户获取价差39.81万元。审计移送区纪委监委查处。

(四)关于无承接造林主体涉嫌编制虚假报账资料、重复申报林业项目、虚报造林面积的问题。一是审计抽查发现造林补助栽植竹子项目2个实施单位未在广元市利州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备案名单内。二是广元市利州区瞾宝家庭农场实施的两个项目报账资料雷同,现场核实两个项目实施地点为一处,重叠面积31.93亩。三是2017年、2018年实施的2个项目,重叠面积44.84亩。四是审计现场核实发现个别地块未栽竹或无栽竹迹象,但项目验收记录验收合格面积均为100%。审计移送区纪委监委查处。

(五)关于项目业主涉嫌超越权限审批工程变更、疏于监管等问题。利州区工农镇西成客专炮损饮水设施恢复工程项目,一是“清标”应发现而未发现中标单位严重不平衡报价。二是项目中标单位存在严重不均衡报价;项目业主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意变更;设计变更由村委会自行变更型号或取消报价低的项目;村委会以施工委托书形式同意变更。三是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四是项目设计深度不够。审计移送区纪委监委查处。

(六)关于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超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不合规的问题。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超设备采购项目代理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公司的投标文件,导致资格条件不符合的2家公司通过了资格审查;采购人代表王某某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业绩资料有效性项”和“产品性能及要求项”进行评分;评审复核人员未按相关要求达到2人,且未对上述问题指出、纠正;合同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公告。审计移送区财政局查处。

(七)关于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5个项目政府采购不合规的问题。一是2021年环卫临聘人员安全标志服采购项目3家竞标单位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涉及金额32.34万元。二是2021年垃圾处理厂渗漏液应急转运服务采购项目3家竞标单位的其他响应文件商务应答表、服务要求应答表、承诺书、声明函异常一致,资格性响应文件承诺函异常一致,涉及金额89.88万元。三是万缘垃圾压缩中转站、公厕及环卫管理房项目中的2021年设施设备采购项目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对无固定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异常一致,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排序、小标题异常一致,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目录顺序异常一致,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传真落款均与招标文件格式不同,但却异常一致,涉及金额435.80万元。四是万缘垃圾压缩中转站、公厕及环卫管理房项目中的2021年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培训和售后”事宜的承诺与报价明显存在前后矛盾,涉及金额36万元。五是2个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未按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审计移送区财政局查处。

(八)关于个别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图斑与基本农田图斑重叠的问题。在对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2016至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造林补贴项目的造林小班矢量数据与2016年划定的基本农田矢量数据比对,中央财政资金造林补贴项目图斑与基本农田图斑重叠疑点284个7207.97亩。审计移送区自然资源局分局查处。

(九)关于利州区宝轮镇食堂核算形式不明管理混乱的问题。在对利州区宝轮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宝轮镇)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中发现,宝轮镇提供的食堂承包协议显示,承包合同已2019年12月31日到期,2020年未续签承包合同;经抽查发现,党政办和财政所未按照协议要求进行监管和检查;承包方的水、电、气费实际由政府承担,厨房设备、食堂所需的蔬菜、鲜肉、粮油等部分由承包人向政府报销,无与政府具体核算的明细清单,食堂实际运营与合同不符的问题,审计移送宝轮镇纪委处理。宝轮镇纪委对财政所负责人和党政办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解除了食堂托管合同,修订完善了《宝轮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六、审计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加强综合预算管理,不得隐瞒、少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努力实现收入“一个盘子”管理,支出“一个口子”使用。适度调增运转类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相应调减专项业务费中基本支出预算,既提高专项业务费预算的精准性,又提高部门预算的保障水平。

(二)强化征管措施,努力实现收入预算目标。定期研究解决收入组织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财政收入和主要经济指标匹配关系,准确、有效、及时的制定应对措施,找出征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依法征收的前提下,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共同实现收入预算,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三)统筹库款管控,致力财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国库资金管理,实施专项库款保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调度库款。强化库款运行监测,确保库款支出保障重点并运行在安全区间,做好“六稳六保”,做好应对更加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以及重大风险的资金筹措,积极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四)推动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压实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问责,提升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将预算绩效结果与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规范政府行为,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财政自我保障能力的同时,依法理财、量入为出,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落实债务化解相关部门筹借还、责权利相匹配机制,有效的预防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劵项目日常管理,对债劵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提高债劵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项目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以推进绩效管理为目标,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项目的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督促有关单位充分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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