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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2-08-10 08:56 字体: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的通知》(川农函〔2022〕262号),下达利州区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完成整村推进示范村5个,完成改厕1409户,示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室内按照“八有两通”(有墙、有顶、有硬化地面、有平整封闭墙面、有蹲便池、有冲水箱、有厕所门、有洗手设施,通水、通电)的标准改厕;室外建设污水(含散户畜禽粪污)接入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砖砌三格化粪池、成品三格式化粪池或改造废旧沼气池)进行治理,达标卫生厕所室外粪口必须进行密闭处理。室外治污与室内改厕必须同步实施、同步建设,没有建设治污设施和没有达到治污要求的,厕室不予补助;没有消除露天粪坑的不予补助。

(一)室内改厕

对现有简易厕所进行规范改造。厕屋净高≥2m,厕屋面积≥1.2m2,有平整封闭墙面有窗有门有房顶,厕所顶面为现浇、预制盖板、小青瓦或扣板吊顶,地面应硬化、地面和墙面可贴墙砖,墙面也可采用新型防水涂料。安装长度550mm左右蹲便器或高度≥350mm座便器,水冲装置选择节水环保型。设置室内盥洗盆或室外洗手池,室内安装照明设施。贮粪池密闭、不渗漏,便池与贮粪池连接的进粪管坡度≥1/5,排气管高出厕屋50cm,宜有防蝇防雨措施。

(二)室外治污

1.居民聚集点联户建。对人口聚居15户或50人以上,离场镇较远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站)的规模居民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大型三格化粪池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联户式容积由联户总人数确定(可按0.5m3/人估算),通过管网收集进行集中处理后,用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砖砌三格式化粪池。位置位于厕所附近,低于厕所出粪口,一、二、三池的容积比例应宜为2:1:3,单户容积不小于2m3,砖彻24墙以上。墙内面抹灰,池顶浇筑现浇或盖预制板,预留清掏、清运及检修口且略高于地面。

3.安装成品三格式化粪池。基坑位于厕所附近,低于厕所出粪口,开挖标准的三格式化粪池基坑并进行底部硬化;三格式化粪池容量不低于1.5m3,清掏、清运及检修口略高于地面,周边回填土方夯实。地面硬化找平且中间略拱。成品式安装应注意产品无破损、渗漏等,确保三格整体和间隔不渗漏。

4.改造废旧沼气池。旧池容积应满足0.5m3/人的要求,且最小不应小于1.5m3。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清掏,修复渗漏、露天等问题,清掏完成后安装排污管道将厕所粪污接入沼气池处理。改造后每格应设置检修口,便于后期清掏,并防止安全隐患。

三、建设模式和程序

(一)建设模式。充分调动农户参与改厕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项目建设方式包括:一是“统规统建”方式,即区级统一设计、乡镇(街道)统一组织采购、村(社区)统一施工;二是“统规代建”方式,即区级统一设计、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农户自主采购建材,村民“一事一议”议定农村工匠(施工队)实施;三是“统规自建”方式,即区级统一设计、村民按设计标准自建。

(二)建设程序

1.区乡村振兴局提供设计样图。

2.农户提出建设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和建设方式。

3.村(社区)对农户申请情况进行初核(主要包括建设内容、标准和方式并留存建设前图片),核实结果由村(社区)主任签字后报乡镇(街道)审定。

4.乡镇(街道)对农户申请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经包村(社区)的乡镇(街道)科级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5.获批后,开工进行建设。

6.建设完成后,由农户或委托的村(社区)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验收结果表(留存建设后图片),不合格的责令其整改落实(整改达标后再次组织验收)。

7.乡镇(街道)每月对验收结果表进行汇总,经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区乡村振兴局申请复验。

8.区农业农村局和利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或者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实施、验收及资金拨付。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的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组织3人及以上的验收队伍,对乡镇(街道)申请复验对象进行随机抽查验收,各村抽查比例不低于30%。抽查合格率达到100%的,该批次认定为合格。抽查合格率低于100%的,该批次认定为不合格,资料退回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对该批次所有申请验收对象进行排查整改,验收合格后再次申请抽查验收。第二次抽查验收的,抽查比例必须达到50%。项目验收合格后,区乡村振兴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农户自建)或施工单位(农户委托建设)。

四、补助标准及投资

坚持“缺啥补啥”原则,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按照实际建设项目和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区农业农村局和利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的项目补助标准按其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执行。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的项目补助标准及投资如下:

(一)室内改厕

厕屋改造补助标准为1500元/户。全区共120户,需资金18万元。

(二)室外治污

1.居民聚集点联户建补助标准为2500元/户。全区共84户联建,需资金21万元。

2.砖砌三格式化粪池补助标准为2500元/户。全区共399户,需资金99.75万元。

3.安装成品三格式化粪池补助标准为1800元/户。全区共259户,需资金46.62万元。

4.改造废旧沼气池补助标准为600元/户。全区共26户,需资金1.56万元。

全区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改厕计划完成1411户,总投资约483.12万元,其中,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资金186.93万元。

五、资金保障

按照政府补助、群众自筹、集体和社会资助相结合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利州生态环境局实施的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项目需资金186.93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一是根据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广财农〔2022〕17号),明确我区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73.86万元(第一批);二是根据市乡村振兴局6月份培训会议精神,明确第二批补助资金约37.88万元;三是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结余资金49万元;四是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和省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26.19万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改厕资金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引导村民以投工投劳或自备砂石、水泥等建材方式参与改厕。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区乡村振兴局承担农村“厕所革命”牵头揽总的责任,负责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和利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本部门的年度任务。各乡镇(街道)承担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农村“厕所革命”推进举措,并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承担“厕所革命”的建设具体责任,入社入户开展宣传,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指导村民按标准、按要求、按质量实施“厕所革命”项目,杜绝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广大村民是实施“厕污共治”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自觉发挥主体和主角作用,按照建设程序要求,积极出钱、出劳、出物,认真组织实施厕污治理项目。所有项目务必在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施工和村(社区)、乡镇(街道)验收,区级部门于10月底前完成验收,11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二)严格建设标准

各乡镇(街道)严格把好实施“厕所革命”的质量关和安全关,坚持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区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厕所革命”技术图集和设计标准进行建设,择优选择建筑材料,保证材料质量过关,保证建设项目符合技术要求。区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厕所革命”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建设、技术服务,确保项目建设标准统一,质量达标。

(三)加强验收管理

各乡镇(街道)加强对验收小组工作人员的管理。验收小组要严格验收标准,对资料不完善、不规范、建设质量不达标、建设标准未按技术要求的不予验收。采取不定期验收模式,确保完成一户验收一户。

(四)完善档案资料

各乡镇(街道)及时收集整理项目软件资料,按照一户一档、一村一档、一乡一档的要求,将申请表、对比图片、建设过程资料等佐证资料梳理归档,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进行保存。

(五)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确保项目早建成、农户早受益。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项目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组织实施,确保专款专用。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新增地方债务。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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