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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7-27 10:47 字体: [ ]

尊敬的陈楠方代表: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进口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在区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进口食品检测食品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并对此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解读,就进口冷链食品工作监管内容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反思,特别在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西方国家选择躺平,唯有我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续坚持动态清零的疫情防控政策,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暨疫情防控工作,一直是我局的中心工作之一,为更好地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截断新冠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途径,我局在利州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现将我局开展有关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向您反馈,谢谢您对我们工作长期不懈的关注和支持。

一、利州区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一)冷链食品经营市场主体整体概况:当前利州辖区共有冷库154个,包含自建自用冷库150个,第三方代储冷库4个,第三方代储库中包含租用经营主体85家,对上述经营主体我局均建立详细监管台账及从业人员台账。

(二)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利州区批准两家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进口冷链食品。依照市应急指挥部43号公告要求,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非必要不进口,进口必报批”的原则,为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在利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协调下,经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同意,广元至旺食品有限公司和广元冰雪王冷制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使用冷链食品,我局根据省、市、区三级应急指挥部对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制定详细监管方案,以最严标准管理上述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

二、冷链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从严落实冷库库长责任制。准确摸清全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冷库数量,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台帐齐,及时了解全区冷库变更情况,有效的实施动态性监管。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网络外卖、市场监管一线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和疫苗接种规定,截至目前,共计已完成5686个样本的核酸检测任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全面摸排各类商业场所冷链食品经营情况。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分工协作、局所联动、分片包点、打桩定位,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的冷链食品。

(四)厉打击疫情防控下的违法行为。16月,我局共查处冷链食品经营违法行为4件,移交公安机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案件34件;区公安分局配合市场监管局对小经营店、小麻将馆、小餐饮店等商业服务场所在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具体疫情防控措施案120余件,筑牢疫情防控“零感染”坚固屏障。

二、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相关要求

一是根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公告(第43号)中第六条规定“非经市应急指挥部批准,不得经营进口食品,不得网购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高风险地区货物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物品登记、消毒和环境消杀。”,上述公告属于政府公告,经请示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答复,该公告规定现阶段依然有效,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目前我局在没有接到43号公告作废前,仍必须也只能遵照执行上述第43号公告相关规定,落实“非必要不进口,进口必报批”制度。

二是根据712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中第二条第(二)项第2点只规定“不适宜预防性消毒的高风险进口非冷链物品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危险化学品、活动物、饲料、饲料添加剂、水果、蔬菜、精密仪器等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物品,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由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视情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将水果列入不适宜预防性消毒的高风险进口非冷链物品。当前我局已向市应急指挥部冷链物流专班报告,等待明确答复。在得到市指挥部明确答复后,下一步进口水果不再纳入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根据广元市利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职能职责分工,进口水果报批工作由设在区商务局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商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指导落实。

三、关于“加强进口冷链检测工作的建议”

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安排,是按照3.4批次/千人的食品抽检目标,以第7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准,对国家、省、市本级组织实施的抽检任务进行了分解。2022年度我局本级任务共计135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涉及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6个食品大类,普通食品涉及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等28个食品大类的监督抽样检测,年度重点是对粮食加工品中的大米,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的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餐饮食品中的餐饮具开展监督性抽样检验工作,该项工作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年度计划开展,执行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换检验项目及检验参数。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主动谋划再下一年度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增加涉及冷冻冷藏相关食品种类的抽检项目。

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局面下,利州区为力促辖区生产经营主体能够快速、全面复工复产,我局积极利州区特别是主城区关于进口冷链食品采购、使用、销售方面的调研及风险评估,综合您提出的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建议,我局会积极主动向市区应急指挥部反馈民情民意,并提出相关监管措施供应急指挥部参考。

尊敬的陈楠方代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你们多加指导。

联 系 人:王仕光

联系电话:13881220187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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