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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由镇主要领导任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镇长和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干部为成员,定期检查供水质量和开展水质监测,保护水源地环境,整治水源地周边环境,对输水管线、蓄水池、水源地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维护,形成农村饮水安全共建共治共管合力。
二是落实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引导村民集中管护,有事协商写入各村《村规民约》,促使安全饮水相关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落实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举措。定期对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地、蓄水池等进行消毒、清淤作业,避免沉积物等对水源造成污染,并设置铁丝防护网和警示标志。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周边禽畜养殖、生活垃圾等污染隐患加大巡查力度,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