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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等发展变化趋势,及时传递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确保全覆盖,不落一户一人一点。
二是加强会商研判。提前组织对洪涝等灾害事故风险进行会商研判,结果及时共享、推送到相关村(社区),提醒街道相关部门、(村)社区干部重视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预警地区,督促指导村(社区)按照“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坚决疏散、 转移受威胁人员并做好安置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巡查值守。督促加强对辖区水库水电站、堤防、危险区隐患点、在建工地营地、移民安置点、河心洲岛、煤矿等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值守。
五是加强预防管控。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受威胁企业停工停产撤人,转移重要物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