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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乡: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发布机构:金洞乡 发布时间: 2022-04-03 17:41 字体: [ ]

一、强化职责,确保监管有效实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乡长是农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并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确保良好监管氛围。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资料等新闻媒体以及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三、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监管取得实效。要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食安、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好的典型及存在问题,遇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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