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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广元市利州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2-04-01 17:22 字体: [ ]

2021年12月29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有力抓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力度加强。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专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区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区政府九届9次常务会专题听取审计整改报告,区人大财经委、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人大代表现场调研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办,下发审计整改责任清单,对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审计责任扣分事项予以明确,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分类施策,审计整改效率提高。一是区审计局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整改台账,针对不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整改意见,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二是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间表,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三是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督促整改职责,牵头研究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如区财政局为促进政府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提升,出台了《广元市利州区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切实做到整改一个点,规范一个面,切实推动源头治理。

(三)建章立制,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如针对乡镇(街道)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龙潭乡制定了《龙潭乡村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白朝乡制定了《白朝乡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今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从建章立制方面解决根本问题,先后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广元市利州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广元市利州区项目前期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整改彻底。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共105个,截至2021年12月10日,已整改90个,整改中15个,整改率为85.71%。其中:财政财务收支发现问题66个,已整改55个,整改中11个,整改率为83.33%;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39个,已整改35个,整改中4个,整改率为89.74%。截至目前,通过审计整改上缴财政资金3463万元,减少财政拨款412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资金270万元,调账处理672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采纳171条,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方案9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安排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明确在下一年度预算时严格按照“三保一优一防”的要求,把好财政支出关,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类压减非必要支出,合理安排预算。

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4968.41万元缴入国库;区利元国投公司已将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资金256万元退回区财政。

3.关于新增暂付款8055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暂付款管理有关要求,加强资金对外借款的管理,确保库款支付安全,并逐步消化新增暂付款。

4.关于超项目进度支付政府债券资金14070.08万元的问题。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专项债券资金在线监管相关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加快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进度。

5.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收回品牌使用费50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区财政局明确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规范管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将此类资金纳入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2.关于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89家单位分析查找了原因,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等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

3.关于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区人社局对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问题,已上缴区财政9.47万元,其余属结余指标,区财政已收回;对“白条”列支就业专项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充完善了支出发票。二是区司法局已要求职工退回无依据发放值班补助2.08万元;占用事业单位资金21.92万元的问题,已清算退回;对利信公证处现金未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的问题,已按规定及时存行。三是区委巡察办、区统计局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已对财务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四是市第一职业学校给临聘人员办理公务卡结算问题,已注销此卡。五是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经合中心支出凭证不合规、不充分的问题,已补充完善了相关支出凭证。政府采购方面,无采购计划采购的问题,区人社局已按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报区财政局备案。财务核算方面,一是区委群工局、区委巡察办新购固定资产未纳入相应资产类科目核算的问题,已纳入核算。二是区委群工局收入支出年末未结转、期末无依据调账问题,已按财务制度完成整改;区利信公证处未按财务规定设置账簿的问题,已按财务规定设置账簿。项目绩效方面,一是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投资项目未落实粮食检测场所且未投入运行问题,区发改局已落实检测场所,正在装修,预计明年3月投入使用。二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问效工作力度不够问题,区发改局正在开展此项工作。三是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问题,区发改局已委托飞红工程咨询公司完成广甘高速龙泉互通至宝轮连接工程后评价工作。

4.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10%的问题,督促49个单位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三公”经费压减未达到3%的问题,责成3家单位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三是关于部分公务接待事项陪餐人员超标准的问题,责成区委编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区委群工局已建立内审机构并开展内审工作。二是区委巡察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已按相关规定开展内审工作。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一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问题,区财政局和相关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推进项目实施,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218.74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二是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全部退回区财政,按规范重新拨付。三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录入数据不准确问题,区财政对不准确数据取消关联,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性。四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抗疫特别国债使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项目有序推进。五是房租减免政策承接执行不到位问题,前期按照市级相关文件执行,2020年10月市本级再次出台减免政策,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房租减免力度,落实减免政策。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截至2020年末,利州区有26个机关事业单位未及时申报缴纳职业年金累计83.09万元,涉及891人。在审计期间,已将欠费缴清。

3.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一是上西金矿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重复享受中央资金68.34万元问题,已将重复享受资金退回区财政。二是2020年度利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有72户未开工问题,已全部开工。三是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截至2020年底仍未完工问题,由于规划方案调整,华北、华南小区仍未完工。四是2018年至2020年底,利州区34户家庭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12套、租赁补贴2.56万元问题,违规入住12户已清退,违规发放的租赁补贴2.56万元已全部收回区财政。五是应收未收1095户公租房租金145.73万元问题,已收租金107万元,其余租户正在结合年审催缴中。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未按要求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隔离防护设施问题,白朝乡安装了标识,安置了隔离防护栏等。二是土地流转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白朝乡对流转土地的合作社银行账户预留了乡财政所印鉴加强监管,并使用省级示范合同文本。三是个别资源环境专项资金长期结存,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将资金拨付给荞鱼村用于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乡镇(街道)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存在无立项或无资金来源由各村(社区)自行实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发包给自然人、工程款收款方与合同上的施工单位不一致、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和送审不及时、项目竣工结算把关不严等问题,审计指出后,相关乡镇(街道)通过完善制度,指定专人办理竣工结算等方式方法,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对井田大桥建设工程等10个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持续跟踪审计,共发现39个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8条,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采纳审计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按审计建议规范完善项目管理,加强过程管控,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利元国投公司应缴未缴国有资产转让、出租收入356.22万元问题,已上缴区财政243.85万元,其余待结算后上缴。二是对区政府划入的广元五洲职业技术学校的股权投资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管理问题,区利元国投公司已聘请审计公司进行清查审计,根据审计结论按要求实施。三是区利元国投公司35处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问题,已全部登记入账。四是区利元国投公司下属租赁公司对外租赁汽车发生修理费、油费无控制,区利兴工投公司支付依据不充分1.68万元的问题,区利元国投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规范了支付流程,区利兴工投公司补充完善了相关支付依据。五是区利兴工投公司4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问题,已完成1个项目竣工验收,另3个项目正在整理竣工验收资料中。六是区利元国投公司和区利兴工投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机构未实际开展工作和未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机构问题,区利元国投公司重新组建了审计监察部,区利兴工投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监督机构,配备了人员,制定内审工作制度,已逐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一)45个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审减率超20%移送事项。区纪委共处理相关人员31人,其中: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8人,谈话提醒10人。

(二)三堆镇五郎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结算审减率超20%移送事项。区纪委对1人书面诫勉、1人谈话诫勉、2人批评教育的处理。

(三)市第一职校校车产权不明晰移送事项。市第一职校已将校车上交区国资委并向区纪委作出书面检讨,区纪委监委责成区教育局对市第一职校校长进行批评教育。

(四)市第一职校向上西中学借款移送事项。区教育局对市第一职校校长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对其他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区纪委责成区教育局对市第一职校校长进行批评教育。

(五)区经济合作中心(原区投资促进局)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支出原始凭证不合规移送事项。区财政局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指导和督促区经济合作中心(原区投资促进局)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进行了补充完善或退款,并根据财务实际收支情况补记了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2019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反映尚位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反映问题144个,其中,整改中问题32个(财政财务审计整改中19个,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整改中13个)。截至目前,上一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反映财政财务尚位整改到位问题已整改5个,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已整改2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25个(财政财务审计14个、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11个),主要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需要一定时间。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审计整改进度。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来看,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大部分已得到有效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持续推进,如广元五洲职业技术学校股权移交后续的问题;有的问题程序较多或情况复杂,需要多方协调解决,如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发现的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土地房屋征拆、设计变更等问题。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被审计单位已作出承诺和制定整改方案,区审计局将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到位。一是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要进一步找准问题“病灶”,分类施策、对症下药,通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间表,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二是强化主管部门行业整改监管责任。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查出问题的分析研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扎实推进整改,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强化监督部门整改督查责任。审计、纪检、巡察等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认真研判、厘清障碍,增强多方联动实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改出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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