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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3-07 17:28 字体: [ ]

图解: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利府办发〔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现将《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

用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后劲,防范用工过程风险,现就利州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试行)。

一、用工管理范围

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是指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自主承接、实施公益类项目、盈利类项目及专项工作等劳务用工。具体为村内环境整治、清洁卫生、垃圾分类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等乡村建设行动、卫生防疫、抗洪应急抢险、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灾后自救等工作组织的劳务用工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项目劳务用工。属村(社区)干部、聘用人员、网格管理员等各类享受固定报酬人员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得视为劳务用工。

二、强化用工监管

(一)严格用工审批。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采用“派工单”制度。一是提单,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派工人)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用工派出单;二是核单,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用工进行审核签字;三是派单,用工派出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联,村(社区)文书存档,第二联通知联,交派工人执行派工,第三联回执联,交村(社区)廉勤监督委员会主任或集体经济组织监事长;四是监单,村(社区)廉勤监督委员会主任或集体经济组织监事长对派工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并填写回执联;五是晒单,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及时汇总当月务工清单,每月月度用工支出清单在下月15日前统一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接受成员监督;六是结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派出单回执联、用工结算单、月度用工支出清单(附公示照片)上报乡镇(街道)审核审批后结算。

(二)加强安全培训。强化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务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水平,杜绝违章操作,减少失误操作,降低事故发生率。一是“防在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强化现场责任人监管力度,降低事故发生率。二是“想在前”,坚持做好安全教育,对务工人员不安全的行为,机械设备不安全的状态,环境不安全的因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要事先判断,及时消除和防止事故发生。三是“做在前”,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对风险系数较大的用工,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

(三)落实保险政策。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应对从事公益类的务工人员购买不记名人身意外险,其保费可在公共维护资金中列支。对从事基础设施的可购买建筑施工意外险,凡承担经营性项目的均应购买建筑施工意外险,其保费在经营收入中列支。

(四)提高技能水平。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农民工技能培训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务工人员培训规划和计划,其他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筹做好务工人员培训工作。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指导,乡镇(街道)应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村(社区)两委及集体经济组织要落实好用工管理安全要求。全面推行劳务用工派单制和安全提示制度,确保务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加大宣传引导。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大安全知识和行业操作规程的宣传,提高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从严责任追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两委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应加强用工全过程的安全巡查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对违规操作、不听劝阻的务工人员,用工管理人员应及时解除其劳务关系。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坚持“阳光、公正”原则,可适当向困难户倾斜,严禁违规操作、虚报冒领、报酬现金形式发放等。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实行责任追究,出现违规操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犯罪的情形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派工单

2.***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登记表

3.劳务合同(参考范本)


附件1

派工单(存根联)

用工单位

用工起止时间

用工内容

用工地点

务工人员姓名

派工人签字

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派工单(通知联)

用工单位

用工起止时间

用工内容

用工地点

务工人员姓名

派工人签字

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派工单(回执联)

用工单位

用工起止时间

用工内容

用工地点

务工人员姓名

实际工作时间

是否完成工作内容

现场监工人员签字

监工负责人签字

备注



附件2

***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用工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用工时间

年/月/日

用工内容

金额

(元)/天

现场管理

人员签字

务工人员签字

备注

上午

下午

单位负责人签字:                                          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附件3

劳  务  合  同

(参考范本)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二、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 ,工作岗位由甲方负责安排协调,乙方愿意服从。

三、职业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责任感强,沟通、协调、协作能力强。

2.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必须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工作规定。

2.由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工资及医疗待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在务工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务报酬与保证金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劳务报酬每月/每日为 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合同自行解除。

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辞职,须提前 月/日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 。但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务报酬时,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3.乙方提供劳务不符合要求或者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八、其他

1.双方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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