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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举措指导药企规范处置过期失效药品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2-16 15:44 字体: [ ]

为推进环保工作不断深入,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结合“春雷行动2022”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三项举措指导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处置过期失效药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真正实现为企业排忧解难。

一是签订告知书,压实主体责任。今年1月份,该局与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即签订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告知书,要求药企要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学习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建立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特别是要规范化处理过期失效药品,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是落实现场监管,督促过期失效药品处理。该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特别是近期的“春雷行动2022”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中,现场检查过期失效药品的处置情况,督促药品零售门店通过计算机系统及人工定期排查,将过期失效药品及时区分出来,并设置专柜暂存,以便集中统一收回规范处置;

三是召开座谈会,交流规范处置过期失效药品经验。2月15日,该局组织辖区药品零售连锁公司召开座谈会,会上再次强调履行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要求药企自查过期失效药品处置是否规范,部分药企分享了规范处置过期失效药品的有益经验。通过本次座谈会,提高了辖区药企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过期失效药品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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