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岐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利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生存教育和体育教育结合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要求,“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四节,三至九年级每周三节,按照《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授课内容分理论部分(体育的目的任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体育锻炼的价值、体育运动卫生保健知识、各项运动的技术,战术分析和基本规则介绍)与实践部分(田径、球类、体操、武术、综合课);青少年生存教育涵盖在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之中,课时规定小学1-6年级每周3节,七年级每周2节,八、九年级单周1节,双周2节。
我们要求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运动的重点和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摇篮之一,作为提高我区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意见》(广利府发〔2008〕5号)、《广元市利州区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广利府办发〔2017〕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意见》(广利教发〔2012〕185号),明确在完成国家课程计划的基础上,把时间空间还给学生,把兴趣爱好还给学生,把体育美育还给学生。对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如要求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从时间、空间、内容上进行具体、周密的设计,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在运动场设置永久性体育锻炼宣传口号,将每天锻炼一小时方案公示在运动场、校门口;在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体育课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创新,合理安排体育课的运动强度和负荷,发挥体育课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一系列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多年难以落实的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的时间问题。我们要求全区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的同时,还要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六认真”,切实提高体育课教学效益,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学生休息睡眠和体育锻炼时间。
二是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我们积极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联赛制度,引导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参加各类“达标争先”活动,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目前我区每年举办青少年运动会四次,分别是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学生篮球比赛、小学生篮球比赛、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并邀请区广播电视中心为我们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一次体育文化科技节,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真正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周周有体育安排、月月有体育比赛。同时各学校根据开展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要求,认真制定课外文体活动方案,积极开展课外文体活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外文体活动,让每一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是学校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的实施意见》,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并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评价学生,立足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中学推行综合素质评定。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评价教师,立足于课堂教学效率。把不拖课、不挤占学生活动时间列入教师考评标准中。每学期教育局专门组织力量,对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以及文体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真心实意地把时间、空间还给学生;把兴趣、爱好还给学生;把体育、美育还给学生,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和新闻媒体宣传,希望家长不要给学生盲目地增加课外作业和补课。通过两方面的努力,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了一定的减轻和控制。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在青少年体育和体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还不平衡,个别学校和部分教师在思想上还存在模糊认识,少数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还不能满足学生体育活动的需求,体育师资配备不足,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欧阳岐委员,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的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划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何江成
联系电话:3300288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