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执法检查“六个严禁”》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9-2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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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营商办发〔2021〕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执法检查“六个严禁”》已经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执法检查“六个严禁”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防止乱检查、乱处罚,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利益,助力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现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提出“六个严禁”。
一、严禁在年度计划外随意开展执法检查。(除因直接涉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事项以及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需要临时开展执法检查的外)。
二、严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到“四上企业”检查(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和上级单位批准的外)。
三、严禁执法检查中干扰破坏市场主体正常经营。
四、严禁执法检查中吃拿卡要、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五、严禁越权处罚、超标准处罚、自设项目处罚、重复处罚。
六、严禁随意关停市场主体,对市场主体作出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必须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