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1-13 11:54 字体: [ ]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年报》电子版通过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zq.gov.cn)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武汉路149号,电话0839—5206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全年通过广元公安信息网和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610条,其中平安利州微博1225条、平安利州微信公众号240条、平安利州抖音55条、“利州警方”今日头条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涉及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牵头,落实2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相关警种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配合。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考核制度,通过广元公安信息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公安工作相关业务信息及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民生信息、提案建议、招考(聘)等工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和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要求,对照职责分工,逐项分解细化,切实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加强“平安利州”微博、微信、抖音以及“利州警方”今日头条政务新媒体平台日常管理,发布和转载重要信息,丰富我局政务新媒体内容,扩大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和覆盖面。加强网上互动沟通,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值守制度,对网友的评论、建议做到“有问必答”,积极互动,有效引导。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积极督促各相关警种部门按进度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执行信息审核程序,最大限度确保信息的内容准确、公开及时、覆盖面广。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65

行政强制

11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力度不好,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是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不够规范,督促力度不够,“平安利州”微信公众号、“平安利州”抖音平台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效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抓好日常的检查考核,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信息严格审核把关,努力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今年无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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