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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12-31 17:55 字体: [ ]

2021年4月,市审计局专项调查组,对利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6月16日,审计组出具《广元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广审农调报〔2021〕9号),提出具体整改问题及要求。截至12月30日,审计组反馈的6大类14个问题,已按要求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高标准农田面积存在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对上图入库的面积进行了核查,并已按照有关要求,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在上图入库软件中扣除“非耕地”面积0.83万亩、扣除已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文的土地0.022万亩,并报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修正,扣除后不足部分将及时进行补划,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准确。

二、关于“非粮化”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利州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函》,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督促相关乡镇(街道)按照农时季节,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对已发展经果林产业的农田进行粮食作物套种、间种,着力引导“非粮化”高标准农田发展粮经复合产业。二是狠抓粮食生产。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意见》,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玉米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玉米种植等补贴政策,同时,区财政支农资金安排300万元用于三堆镇羊盘村、大石镇青岭村粮油园区建设,充分调动经营主体和农户种粮积极性。三是加强复垦复耕。出台《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四是严格流转管控。已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流转进行严格核查,对从事“非粮化”的流转行为不予批准,积极引导业主抓好粮食生产,从源头上控制高标准农田“非粮化”。

三、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管理不到位

正在开展2018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严格核实工程量,做到据实核算。目前,2018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审计,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审已完成。后续,将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已督促四川泽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以后工程验收时严格对照工程设计、竣工等资料核实实际工程量,确保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满足竣工验收条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督促项目业主四川泽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加快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并对已竣工未结算的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缴违约金4万元。后续,将加强项目检查指导和调度约谈,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关于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存在一些问题整改情况

(一)资金投入保障力度不够

一是加强项目统筹整合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在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投入的同时,统筹整合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乡村振兴等部门内容相近、地点相同的建设项目,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吸引社会投入。积极引导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工商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强化本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采取灵活使用土地出让收益、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不低于3000元的投入标准。

(二)未及时报账、办理竣工结算,导致项目资金结存较大。

一是针对利州区宝轮镇田垭村等11个贫困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经区政府组织区审计局、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由银行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因施工单位不能提供税票无法办理支付的部分工程款,经协商一致,由区安居建筑公司与原业主、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安居建筑公司作为支付主体,对11个贫困村剩余结算工程款进行支付。目前,三颗村等9个村已完成支付,剩余冠山、高坡等2个村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办理支付流程。二是2018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审计,后续将及时拨付资金。

五、关于规划布局不合理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优先向“两区”规划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四川泽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对接项目实施乡镇和村社,认真做好前期选址、设计等工作。在开展项目选址论证等前期工作时,认真落实优先在“两区”等重点区域内布局高标准农田的工作要求,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将2021年高标准农田选址范围与“两区”进行比对,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在“两区”。

(二)在退耕还林区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0.022万亩

区农业农村局与区林业局积极对接,做到规划衔接、统筹布局,避免在退耕还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区域布局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时,在退耕还林区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0.022万亩上图入库时予以扣除。

六、关于管护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按规定开展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9〕4号)要求,对标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并已出具《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耕地质量调查点评价报告》。

(二)未按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

按照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在2021年及以后的项目区范围内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加强项目建设前后耕地质量监测,并已出具《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监测项目分析报告》和《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监测提升项目监测报告》。

(三)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是完善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在2021年及以后村级公共运行服务资金中每年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1万元。二是掌握管护情况。组织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分局,全面掌握全区21.57万亩高标准农田管护情况。三是落实管护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管理,落实村(社区)、流转主体的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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