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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三项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2-27 18:08 字体: [ ]

推行“好差评”制度。以现场评价方式为主,网络评价为辅,大力推行“好差评”工作制度。在医保窗口配备服务评价器,实现现场服务“一事一评”,主要服务评价标准以“规范服务用语、明晰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效” 为主。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络评价,实现服务窗口与服务对象的良性互动,有效提升监督服务效能。

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要准确提供咨询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明确告知办事群众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资料等,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马上办理的事项做好解释说明,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率。

完善“综合柜员”制度。将征收窗口承办的14个服务事项归纳整合成 4个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医保服务大厅安装叫号系统,配置休息等候区、自助服务区,免费为老人提供老花眼镜、便民桌椅、饮用水等便民设施。努力为办事群众营造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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