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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实行通报制度。各社区每月向街道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推进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四)开展经验交流。各社区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及时上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社区交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