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8月24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关于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0月编制了《利州区卫健局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手册》,明确了班子成员、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二是制定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抓好落实并做好工作记录。三是成立了区卫健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启云任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紧扣党组织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情况方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在党组会议、系统职工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各类会议、文件精神,集体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党组会议纪要21期,吃透上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做到落实上级精神不变形不走样。每月制定《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清单》,每季度反馈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检查。完善年度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将检查结果与各股室年终考核挂钩。二是结合行业实际,由各相关股室适时组织各类法律法规及重要政策性文件落实工作研讨会,针对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组织召开了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暨项目建设业务培训会议、区卫健系统依法行政业务培训会议、行政执法文书书写培训会议等培训学习10余次。三是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确不符合本行业实际,即使变通执行也难以达到上级要求的,在第一时间内形成报告报上级研究决定。
(二)党组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优化,并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班子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周自学不少于6小时。二是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每个班子成员联系3-4个基层党组织,每月不少于10天深入基层,每个局领导督促指导联系乡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的党建、疫情防控、医改、健康扶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局党组11月12日对未及时提出免去有关人员职务的分管领导及负主要责任的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中约谈。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9月份对2020年行业系统治理整顿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对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加强跟踪督办,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由局机关纪委定期与医政医管股、规划与财务股等股室进行信息沟通,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渐跟进核查,做到追责问责到位,严格处理到位。三是11月12日局党组书记对区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开展“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进行督查20余次,约谈10人次,并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系统工作纪律明显好转。二是结合迎国卫复审工作,制定了区卫健局《周末大扫除方案》,坚持每周五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清洁打扫。三是区疾控中心立即对应急物资管理人员、科室进行了调整,局党组于11月12日对区疾控中心副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2021年9月8日制定了《关于行政许可件的完善及归档工作制度》,同时,2021年9月10日及11月12日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及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学习了行政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不按规定设置机关股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队合一执法改革工作,多次与区委编办沟通,对局机关股室进行微调,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于11月17日向区委编委提交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调整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的请示》,预计在今年12月底,区委编制联席会通过该请示后,局机关股室设置将得到规范。二是局党组对不按区委“三定”编制方案规定设置相应股室负分管领导责任的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同时作出扣减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500元的处罚。
(六)违规选人用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及《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广利卫党组〔2018〕57号)文件精神。二是2021年11月4日修订完善了《广元市利州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对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进入严格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程序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对全系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财务、保密等特殊岗位工作的临聘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临聘人员任特殊岗位工作负责人的区中医医院财务科长、区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长、金洞乡卫生院财务科长等人立即免去其负责人职务;对不能立即找到相关专业合适人选到特殊岗位工作的,上报了该专业工作人员考核招聘计划。四是对全系统借用人员在前期借调26人基础上进行了规范清理,并按照《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抽(借)调和外派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根据系统工作实际,对现在仍需借调的18人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函报批。五是借调人员从2020年度年终目标绩效发放开始由医院按照医院考核办法执行。六是区公卫指导中心汪紫薇已于11月退还在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的工作绩效。
(七)绩效发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于8月先后制定了《新冠疫苗接种绩效工资方案》、《医保挂号工作绩效工资方案》,并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及职代会投票表决通过,于今年9月正式按方案执行发放。二是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石镇卫生院、工农卫生院按照绩效工资方案已将绩效工资核算的相关原始依据、核算数据来源以及核算公式等相关凭证附件进行了补充完善,并作为记账凭证原始附件纳入了账务管理。三是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石卫生院、工农卫生院于今年8-9月对本单位2019年-2021年7月绩效工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工农卫生院、大石卫生院、上西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身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绩效方案,使绩效工资分配更加合理。四是局党组对以上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八)行政执法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10月9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进行了培训。二是11月19日邀请广元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稽查科科长李刚、利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勇和区卫健局法律顾问朱明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要内容和新旧差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常见问题等进行培训。三是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稽查中队对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开展了案卷书面评查,对现场笔录表述不完整、询问笔录空白处未标注“以下空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未满三日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提供的书证未签字确认等问题及时向相关中队下达了稽查文书予以了纠正。四是11月12日对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花婷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紧扣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一)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9日,邀请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相关专业人员对区卫健系统各医疗机构从事项目工作人员对项目入库、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二是9月23日制定并下发了《广元市利州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广利卫发〔2021〕97号),严格项目管理报批审核,明确规范项目年度建设、维修计划按“三重一大”事项,要组织相关股室现场论证、提出建设意见、形成文字资料,按程序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会审议,待确定建设事宜后再实施。三是对于重大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要求、项目申报程序、项目招投标管理进行,对无计划、无立项审批的项目与维修工程(防危排险应急情况除外),禁止审批;对重大项目增量,严格按照政府审批程序报批,待批复后再实施,禁止任何形式的先实施再报批。四是9月18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局机关纪委、项目办对原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含项目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约谈、批评教育,由现中心主任牵头立即进行了改正。五是精神卫生中心纪委对项目基建科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讨,现已整改。
(二)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单项和批量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的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川财规〔2020〕11号)相关规定执行。二是9月23日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广利卫发〔2021〕97号)下发各医疗机构,从程序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分管项目的局领导于10月15日,对局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加强对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强化医疗机构的项目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四是对区第二人民医院、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17年6月实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两份采购需求论证的问题,局分管领导、机关纪委于9月15日对两家医疗机构采购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监督不力的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五是在区疾控中心被查出内控监管制度执行不严后,疾控中心立即于6月4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10月15日区疾控中心主要领导对财务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6组织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因搬迁、科室规划重新布局导致延迟使用的2台糖尿病治疗仪已于2021年9月1日重新投入使用。三是10月14日,经请示区财政局同意(广利财国资〔2021〕39号),已由区财政局国资股将2台电动巡逻车辆收回并转给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人民政府,同时,及时调整了固定资产账目,做到了账实相符。
四、紧扣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假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轮岗交流不彻底,全系统仍有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至今没有轮岗交流问题,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更名、撤销、新组建等工作进行了研究,正提交区委编制委员会审定,待该项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轮岗交流工作。二是对区疾控中心聘用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三是区中医医院已追回剩余违规报销费用。四是区第二人民医院已追回超范围发放工资的剩余资金。
(二)巡察反馈问题存在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3日重新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二是全面清查核实了区疾控中心近3年来差旅费和下乡补助发放情况,共查出并收回多报差旅费15人次共计1575元(包含巡察反馈4人次260元)。三是对区疾控中心23名干部职工超额发放的2017年公休假补助资金在2021年9月10日前已经追回,并存入了区疾控中心基本户。同时,疾控中心组织专人全面清查核实了2018-2019年公休未休补助发放情况,未查出有超发公休未休补助。四是区第二人民医院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对负责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11月12日局党组书记对区疾控中心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10月15日局分管领导对区疾控中心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0月15日对局机关会计进行了谈话提醒。六是针对党员阵地建设薄弱问题,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党员活动“七有”标准重新规范设置了党员活动室。
(三)重点领域行业系统治理问题呈现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区第二人民医院对存在过度医疗、不合理检查等行为的医生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对相关各科室扣罚100元,同时将产生的费用全部退还给了病人。二是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紧盯超适应症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跟踪督促整改。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对相关医务人员通过提醒谈话、扣发绩效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其中,扣罚金额0.89万元,院内约谈、诫勉谈话44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213041;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邮编628000;电子邮箱:1250258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