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7月24日至8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8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一)针对“对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巡察整改责任弱化、整改推进缓慢、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三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二、党组织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情况
(二)针对“在未经深入研究的情况下,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八部门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二是牵头制定《广元市利州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组织区级各部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题培训。
(三)针对“2021年5月,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未经党组研究的情况下,起草并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0部门关于《广元市利州区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方案》的通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利州区深化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推进会。二是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自查、核查、抽查工作,每月底向市级部门和区纪委监委报送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统计台账。三是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深化招投标系统治理工作宣传动员力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开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
(四)针对“重大项目联席会商制度未落实,项目进展情况分析、研判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联席会商制度。二是强化重大项目研判。严格落实领导挂联、责任部门主推、要素保障部门全力配合三级协调机制,共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对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将无法正常推进的项目,在重大项目中期调整中及时作调整。
(五)针对“未及时全面掌握每个项目的实施动态,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问效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十三五”期间实施目前仍在建设中的46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已分行业深入项目现场,实地核查项目建设情况。二是在项目日常监管过程中,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准确掌握各类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及时修订完善《广元市利州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六)针对“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检查评估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检验改革成效。二是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广元市利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对我区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年后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广甘高速龙泉互通至宝轮连接线工程”项目为本次后评价对象。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按照要求完成该项目后评价工作。三是重视评价结果运用。我局将切实履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职责,适当筛选已竣工或运营一年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后评价。
(七)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上再次研究应急救灾物资仓库维修工程监理事宜。二是“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严格按程序决策。三是加强与班子成员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四是修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八)针对“主动接受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详细汇报会议议题。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列席涉及“三重一大”议题的会议。三是将2020年11月23日、2021年4月25日、2021年6月15日三次党组会资料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三、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九)针对“个别项目监管和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金洞乡松柏村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审计已完成,正在办理决算。二是我局已上报区政府相关请示,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三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立项、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已完成,近期将挂网采购,预计2022年3月整改完成。
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十)针对“局党组研究巡察反馈问题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召开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
(十一)针对“局党组书记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二是每半个月在工作会议上听取一次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十二)针对“个别事项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重点办基本账户注销,已与区发改局账户合并。二是区重点办资金使用已纳入区发改局统一管理,执行区发改局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三是对区重点办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纳入统一管理。四是区重点办与临时聘用人员就相关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解除聘用合同协议》。
(十三)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事项存在文字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端正态度,摆正思想,进一步树立“抓工作必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能够促进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党组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专题汇报。三是切实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扎实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和“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
(十四)针对“落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二是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原文学习《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组成员进行讨论发言。三是梳理出2020年要求学习传达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形成台账,对梳理出来应学未学的内容进行补学。
(十五)针对“‘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人员执法无证进行查处’事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两名人员已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人员执法无证进行查处”事项,已将原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
(十六)针对“‘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事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职人员从事党务工作。二是开办“发改大讲堂”,学习培训《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制定了《“三会一课”调阅制度》。四是党组书记听取了党组成员关于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专题汇报。五是督促机关第二党支部完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台账和整改方案。
(十七)针对“‘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少’事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在局党组会上听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三是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
(十八)针对“‘重复报销差旅费’事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0年10月12日重复报销差旅费情况属实,我局对当事人重复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收缴。二是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对差旅费报销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十九)针对“上轮巡察整改报告中,明确‘已完成《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实为2021年7月21日印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发现上轮巡察整改中《党组议事规则》未及时修订和印发正式文件,于7月21日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在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中,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抓好落实。
(二十)针对“反馈中‘重复报销差旅费’和‘上西东升建材王家梁页岩矿环境治理工程投资项目超时办理’,在上轮巡察整改报告中没有回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个别人员重复报销差旅费情况属实,我局对当事人重复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收缴。二是上西东升建材王家梁页岩矿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于2020年3月10日受理,实施方案文本经评审专家组评审和业主修改,我局已经出文并于2020年4月2日办结。
五、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落实情况
(二十一)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信访交办件办理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了专门人员负责限时回复信访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对交办件,首选见面沟通的方式,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262398;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古堰社区翠云路136号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区七楼);电子邮箱:7619874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