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05号)
近期,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类食品436批次样品,检出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检出微生物超销量、品质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问题
广元市利州区沈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问题
1.利东市场蒲碧琼(个体工商户)销售“大甜馒头”,糖精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广元市城区青川河卤菜店销售的“烤鸭”和“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广元市利州区发润万家副食店销售的“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检出微生物超销量问题
四川大舍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簇桥海蜇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广元市维康蜂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鲜王浆”,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威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利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1第5号)
3.利州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1第5号)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5.利州区保健食品产品合格信息(2021第5号)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