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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自公告之日起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启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
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样式:外套为黑色皮质插卡式,封皮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字样;内芯为PVC卡,内芯正面印有持证人员照片,并载明持证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证号,印有证件二维码、“行政执法”字样水印;背面印有“四川省人民政府监制、有效期”字样。
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期间,原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