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1-11-15 11:01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于2021年4月至5月对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情况

区司法局2020年度决算总收入1801.76万元,决算列报支出1342.29万元(人人员经费752.27万元、公用经费132.49万元、项目支出457.53万元),列项目结转结余459.47万元,当年决算收支平衡。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504.4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2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30.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9.12万元。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504.44万元,其中:应付职工薪酬1.80万元;累计盈余502.6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2.77万元,年末决算数2.77万元。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2辆,2020年度账面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合计19.20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区司法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决算报表编制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较健全,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在进行集体决策、财务核算时基本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用于开支基本支出。

(二)无依据发放值班补助。

(三)无依据占用事业单位资金。

(四)支出原始凭证不合规。

(五)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建议区司法局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结果由区司法局向社会公告。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