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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关于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1-11-15 11:03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于2021年4月至5月对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情况

区委巡察办2020年度决算总收入432.28万元,决算列报支出429.51万元(人员经费246.24万元、公用经费32.67万元、项目支出150.60万元),列年末结转结余2.77万元,当年决算收支平衡。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8.1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2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6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38万元。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38.16万元,其中:应付职工薪酬1.68万元;其他应付款0.77万元;累计盈余35.7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9万元,年末决算数0.67万元。公车改革后,无保留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区委巡察办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决算报表编制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较健全,建立了财务管理、差旅费及食宿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在进行集体决策、财务核算时基本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支出用于开支基本支出。

(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

(四)未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建议区委巡察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结果由区委巡察办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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