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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广元市利州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1-11-15 10:45 字体: [ ]

2020年12月29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局长 姚志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8月,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受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报告了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实实在在的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利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区政府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八届区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区政府于12月21日又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审计整改责任清单,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审计责任扣分事项,根据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判、厘清障碍,今年先后修订并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广元市利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从建章立制方面解决根本问题。

(二)区审计局切实落实整改督查责任。一是加强整改指导服务,发挥专业特长主动为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改出实效。二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整改台账,组织审计人员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对56个部门单位,逐个逐项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将审计查出问题录入数据库,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由专人负责跟进,不断提高审计整改监督效能。

(三)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大部分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等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找准问题“病灶”,分类施策、对症下药,通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间表,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如大石镇、金洞乡针对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发了《大石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十四个”不准》《金洞乡涉农项目规范实施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整改彻底。

(四)主管部门强化行业整改监管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做好举一反三,牵头研究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一个点,规范一个面。如区财政局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审计查出的账表不符等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财政绩效评价,同时区财政局加大对各部门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基本技能、财经法规的培训力度,努力实现源头治理。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共144个,已整改112个,整改中32个,整改率为77.78%。其中: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81个,已整改62个,整改中19个,整改率为76.54%;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63个,已整改50个,整改中13个,整改率为79.37%。截至目前,通过审计整改上缴区财政资金2475.8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资金533.8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407.99万元,调账处理3817.2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采纳147条,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方案12项。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截至2019年末区财政局未将非税收入2119.68万元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2119.68万元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对2019-2023年暂付款消化方案未报区政府审批同意问题,区财政局已报区政府审批同意。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签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预决算编报和绩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财政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编制下一度预算时要统筹考虑结转结余,减小结转结余规模;区财政局对预算执行率低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分析查找了原因,确保下一年严格预算执行;截至目前区农业农村局等3个部门已上缴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328.17万元;区经信科局等2个部门结转结余资金39.64万元和区经信科局国有资产处置款200.12万元,已向区政府请示,按收支两条线上缴区财政;对未清理存量资金991.69万元问题,区住建局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并与区财政局全面核对,进行调账处理。

2.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中个别单位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约定预付款比例、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对无审批手续安排专项资金问题,区住建局通过调账、归还原资金渠道等完成整改;对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事项,区发改局进行了罚款处理;对三堆镇坐支预算收入问题,已向区财政上缴35.90万元;对重复报销费用和超标准支付费用问题,相关单位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收回多付资金;对抽查三堆镇羊盘村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办公费报账时间严重滞后等问题,三堆镇已聘请专业会计公司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改完毕。

3.对财务核算基础工作较薄弱的16个单位会计账表不一致和12个单位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串户问题,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账表一致性专项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力争今年财务核算规范准确;对3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清收问题,相关单位都已制定了清理清收工作方案,正在清理清收中;对2个单位年末虚列支出挂往来55.22万元问题,已进行了调账处理。

(三)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职业教育结构失衡,办学规模萎缩的问题,区教育局加快推进第一职校校点为义务教育学校的进度,加强和市职校深度合作办学,创新办学体制模式,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根据我区职业教育实际需求,做好职业教育园区规划及建设。

对部分交通建设项目存在未按期完工问题,区交通局已安排各片区工程师指导各乡镇相关人员完善相关项目资料,并督促各乡镇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对滞留农村客运燃油补贴专项资金问题,区运管所已全额拨付。

对残疾人辅具采购、验收不严格等问题,区残联安排专人对库存辅具进行了盘点,完善了相关台账,扣收了供货单位质保金1.10万元;对康复器材使用率不高问题,区残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高器材使用率。

对棚改资金存在未设立“共管账户”、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退付履约保证金等问题,因项目已实施完,有关责任单位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未足额交纳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费、扩大征收补偿支出范围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正在与开发商进行清算,暂未整改到位;对开发商未缴纳前期费用问题,暂未整改到位。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利州区乡镇街道2015-2019年债权债务专项审计调查中对9个乡镇街道2009—2019年期间47个项目违规发包给自然人,8个乡镇街道2006—2019年期间,无立项、无资金来源擅自实施项目160个等问题,有关乡镇街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等处理,完善了相关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4个乡镇街道2006年—2019年期间,27个项目竣工结算办理不及时问题,大石镇已完成6个项目的竣工结算,三堆镇、雪峰街道、东坝街道项目竣工结算正在办理中;对白条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区税务局根据审计移送情况,已对38个项目补开发票1825.05万元。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中对区农业农村局划定的“两区”范围不准确问题,经外业核查,将建设用地、水面、林地从“两区”图斑中扣除;对部分自然资源指标数据前后年度不统一、部门之间不统一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对数据进行了修正,并建立了部门联系协调会商机制;对部分设施设备运营效率不高、资金闲置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并商请区财政局安排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对三堆镇未建立土地流转风险管理制度、未使用统一的土地流转省级合同示范文本问题,三堆镇已提供了省级合同示范文本,并对租赁方的信用等级跟踪调查;对三堆镇结存的资源环境专项资金60.64万元问题,三堆镇按程序报批后进行了调账处理。

3.河长制专项审计调查中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出台本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未启动嘉陵江干流及其他河湖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问题,区河长制办公室已基本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划定工作,其他河流按时间节点开展;“一河一策”清单问题,已完成13条河流方案修编工作。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区属国有企业利兴工投拖欠的企业账款2.47万元,已全额支付。

(六)区属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利东担保公司超限额违规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担保问题,已增加注册资本金,扩大了担保限额,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担保金额符合规定;对违规出借资金问题,已收回;对违反公司章程提供贷款担保问题,区利东担保公司加大跟踪监测力度,逐步收回应收款。

2.区安居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

3.区城发集团公司7个项目、区利远水投公司4个项目完工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已办理5个,其余项目正在办理中。

4.区粮油储备库、区水投公司相关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白条列支劳务费用问题,已完善相关附件,补开发票;对区粮油储备库资产报损3.33万元无审批手续问题,已办理审批手续;对区安居公司账面留存红星小区营业房租金收入27.97万元未上缴国库问题,已上缴区财政;对区利元国投公司、区利东担保公司等单位部分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问题,已进行了调账处理。

(七)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对重大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17个(22个标段)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共发现63个问题,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未规范施工等问题,建设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增设现场安全文明设施,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等,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按审计建议规范完善项目管理,加强过程管控,促进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以上七个方面,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总体整改情况。此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区经信科局、区住建局、三堆镇分别汇报本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总体上看,上述3个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并注重与审计机关的沟通衔接,整改工作积极有效。

三、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一)豪泰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移送事项,区纪委对原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作出诫勉谈话,对区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区安居工程建设公司总工程师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二)区安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移送事项,区纪委监委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白条”支付工程款、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涉嫌偷漏税移送事项,区税务局对38个项目补开发票1825.05万元,工程款未支付完、施工方无法联系50个项目涉及金额2707.52万元,已与财政部门协调支付尾款时补开发票,工程款已支付完但施工方无法联系无法补开发票22个项目涉及金额735.66万元。

对区税务局复函中未补开发票的项目,区审计局分别向区财政局和相关乡镇(街道)制发了协助执行函,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主动作为,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查找当事人,补开发票并缴纳税收。

(四)其他审计移送事项。

1.2016年至2019年9月期间7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减率超20%的移送事项,区纪委监委共追责干部76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21人,批评教育43人,谈话提醒3人。

2.2018年至2019年9月期间10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招标等移送事项,区发改局对1个未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处罚款3.93万元;2个未招标项目实施时间超2年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区发改局移送区纪委监委后,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7个增量未审批项目处理处罚不在区发改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范围内,区发改局移送区纪委监委后,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干部管理权限属市纪委的责任人,由市纪委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

3.荣山镇花园村、高旗村2016年小农水项目竣工结算工程量计算不准确问题移送事项,区纪委将施工单位涉嫌伪造印章等问题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处理,针对小农水项目管理混乱现象,区纪委向区水利局提出监察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区水利局分管领导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谈话提醒处理。

4.利州区2015至2017年度工业产业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个别项目未实施、未按要求收回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移送事项,区纪委责成区经信科局党组给区委做出深刻检讨,给予时任分管领导批评教育、时任股室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

四、2018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反映尚位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度审计整改报告整改中问题28个,其中,财政财务审计整改中7个,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整改中21个。按照“谁审计谁负责检查”的原则,区审计局组织审计人员对照问题整改台账,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上一年度审计整改报告反映财政财务尚位整改到位问题已整改4个,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已整改15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9个(财政财务审计3个、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6个),主要是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推进过程中履行相关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审计已多次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有效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财政存量资金缴纳、往来款清理处置正在履行程序,棚户区项目几方清算、重大项目推进需要一定时间。接下来,相关部门和单位将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责任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时间表和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二是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限期完成,对因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审计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督促,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三是加大整改工作指导力度,各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四是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审计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创新成果运用机制,畅通审计成果报送反馈渠道,以审计成果运用促进审计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奋力推动新时代全面建成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再上新台阶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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