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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9-26 15:37 字体: [ ]

在利州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省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百日攻坚行动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两个行动”暨推进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职责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利州区局深入推进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实落地。

自查自纠,强化企业主体意识。要求辖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备、人员职责是否明确、药械渠道来源是否合法、药械储存场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药品是否严格按照分区摆放等常见风险隐患。截至目前收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表445份,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排查表70余份。

突出重点,排查风险隐患问题。一是以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物制品、麻精药品、新冠疫苗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排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其购销渠道合法性、冷链运输及存储条件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二是以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集采产品、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重要或高风险品种为器械排查治理重点,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专项监督检查。三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根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44号)》对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大检查,检查药店440家;开展对新冠疫苗接种点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接种点21家,发现各类问题3个,已现场责令整改;全面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实验室检查,对利州辖区9个核酸检测机构都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3类,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在大排查中,执法人员提醒药械经营企业特别注意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做到人走灯灭,充电器不用时要及时拔下,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宣传教育,切实保障药械使用安全。在药械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中,药械执法人员坚持检查一户、指导一户、宣传一户、教育一片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到日常监督检查登记册上,符合法定整改要求的,给予整改时限,并要求提交图文印证的整改报告。同时加强对药械经营企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企业负责人是药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维,提高药械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疫情防控检查同大排查结合,排查整治显成效。在局党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业务股室指导12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结合药店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440家药品经营企业,检查疫苗接种单位21家,检查器械经营使用单位377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00余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82个,已责令现场整改问题8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药品经营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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