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8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就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公示如下:
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1.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统揽全局、协调发展的意识不够强。二是对直属单位及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三是抓班子带队伍用力不够。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不实。五是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二、紧扣党组织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局党组学习《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的通知》,没有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开展讨论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
3.党组总揽全局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班子成员之间支持配合不够,政令不畅,部分工作打折扣。二是党组班子协调能力较弱。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履职不充分。班子成员对联系的基层医疗单位基本情况不清,相关工作情况不明,特别是对于重大事项、大额资金、重大项目、人事等方面疏于监管。四是主动性和敏锐性不强。五是思想教育引导有差距。区卫生局和卫生局合并已6年,干部职工的思想、业务知识仍停留在原计生和原卫生层面,人员未统筹使用,工作苦乐不均。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缺位。党组监督执纪不严格,对2020年卫生系统治理整顿自查自纠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人员,局党组未开展约谈。
5.开展“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不力。一是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巡察组进驻期间,机关环境卫生较差,办公用品、文件及生活用品乱堆乱放,个别干部职工作风松散,工作秩序较差。二是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不强。三是工作敷衍应付。2019年至2021年办理的4件行政许可件,登记注册书内均存在前后时间混乱、内容缺失等问题。
6.不按规定设置机关股室。局机关未按区委“三定”编制方案规定,将安全生产办公室、职业健康股、老龄健康与健康服务业发展股分别从局办公室、综合监管股、中医股分离出来单独挂牌。
7.违规选人用人。一是自行设置中层干部职数。“三定”方案核定股级职数12名,区卫健局实有股长及负责人20名,其中,多设置内设股室负责人2名,股室副职6人。二是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严格。三是临聘人员管理较为混乱。党组对临聘人员队伍管理缺失,各基层医疗单位聘用临聘人员随意性较大。临聘人员从事特岗工作。四是借用人员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用直属事业单位及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借用人员年终目标奖按机关标准由借出单位承担,借出单位意见较大。借用人员违规领取绩效工资。
8.绩效发放监管不到位。一是违规制定分配方案。普遍存在奖励绩效分配方案未向全科医生倾斜。未体现提取总收入1%的风险基金,未体现“两个允许”结余提成。制定的奖励绩效方案在绩效工资分配时数据模糊不具体,工农卫生院违规将经济指标与个人收入挂钩。二是程序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方案未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和职工意见。三是执行绩效发放随意。绩效工资核算不清晰,未见核算到个人的明细和核算依据不充分。个别医疗机构年终财务账面收支结余为负数但奖励性绩效仍按月发放。
9.行政执法问题突出。一是涉嫌违法犯罪未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追究。二是超越法定职权实施行政处罚。三是适用法律不严谨且错误。四是滥用自由裁量权。
三、紧扣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10.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一是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二是应比选未比选。大石镇卫生院2017年以应急工程为由实施卫生院标准化达标建设提升工程,无相关部门审批、无财评、未招标。2019年9月受到发改部门行政处罚,主要负责人受到约谈。三是工程增量未经区有关部门及政府有关领导审批。四是项目实施随意性大。个别医院多个维修基建项目实施无规划、未进行整合施工,分散交由多个自然人实施。
11.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一是设置限制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监管履职不到位。2016年8月原区卫计局公开招标健康小屋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卫计局未向财政监管部门报告,也未没收投标保证金。三是需求论证涉嫌造假。四是内控监管制度执行不严格。没有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
1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善。 2019年1月,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采购成都朗动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2辆,同年8月被交警部门以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为由查获扣留,至巡察期间,查扣车辆未收回,另一辆长期停放卫健局院内闲置;2020年10月,区第二人民医院采购的2台糖尿病治疗仪,截至2021年6月仍未投入使用。
四、紧扣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3.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假整改。 一是轮岗交流不彻底。二是区疾控中心2017年2月聘用条件不符合人员为信息科专职从事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至今未整改。三是公款旅游整改不彻底。四是超范围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问题存在假整改。
14.巡察反馈问题存在边改边犯,改了又犯。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区疾控中心多头报销差旅费用,执行公休假补助发放不严格。二是资金支出不规范。违规现金支付。区疾控中心将办公维修、车辆保险等费用违规转入职工个人账户。三是选人用人问题仍然存在。特岗科由临聘人员负责,竞聘方案与聘任决定不符。四是民主集中制仍执行不到位。五是党员阵地建设薄弱。2019年东坝卫生服务中心将党员活动室改造为CT室后,至今未恢复党员活动室,无党务公开栏,无党员阵地建设内容。
15.重点领域行业系统治理问题呈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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