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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8-04 16:16 字体: [ ]


为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83日,区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乡镇(街道)202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广利食安办发〔202118号),决定从83日起对全区14个乡镇(街道)202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本次督查将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查1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1—2个村(社区)协管员工作开展情况,并同时随机抽查乡镇(街道)食品经营场所。对照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清单逐项查阅资料,听取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时整改。

食安办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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