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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1-07-28 15:34 字体: [ ]

陈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利州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村镇卫生医疗机构资金投入”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利州区卫健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研究和讨论。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2020年,区财政共计投入医疗机构专项资金21077.62万元。其中:下达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13753.3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135.63万元,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中央抗疫国债973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577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023.0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专项279.58万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专项1408.71万元,基本药物制度专项694.25万元,村卫生室专项221.36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5000万元。

区财政按照2019年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基本支出提标后,继续在2020年预算保障了基层卫生医疗基本人员经费,在编人员工资、保险、目标奖均纳入了财政经费保障,因卫生医疗机构有经营性收入,我区考虑到卫生医疗单位发展及管理的灵活性未实施收支两条线,采取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由单位通过经营性收入解决人员绩效工资。后期区财政将逐年提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保障标准,让基层卫生医疗单位没有后顾之忧,能更好地为我区人民群众做好卫生医疗保障工作。

联 系 人:兰

联系电话:0839-3315607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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