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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1-05-14 17:44 字体: [ ]

李柏锌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责成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一是科学谋划,出台了《广元市利州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广元市利州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广元市利州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等规划,在规划中确定了我区重点发展的十大健康产业,把握健康与养老,以养老、养生、医疗、体育和旅游5大核心领域为切入点,有机融合智慧医院、生态农业、文化创意、金融保险、旅游地产、科技信息等,明确了健康产业的发展方向。二是加快康养项目建设。投资7000万元的利州区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投资6500万元的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专科大楼、投资8700万元的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养综合大楼竣工;投资8700万元的新建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了开工。三是注重康养项目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储备包装了利州区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利州中医药文化街区等一批健康养老项目。四是加强与民政部门合作,为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提供便利,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合作签订医疗服务合约,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探索医养融合新模式。五是探索建立与旅游、民政等部门的合作机制,通过在千佛崖等景区设立医疗机构、景区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等,为游客提供医疗巡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游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健康咨询。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了再次调研,同时拟定了《利州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21—2025年)》,在规划中,未来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工作发展。

一是将加快推进城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规划衔接,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积极稳妥将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提高医疗养老资源服务效率。鼓励引导对闲置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新建一批医养结合机构。

二是将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本着“就近便捷、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等形式强化合作,组建内涵丰富的医疗养老联合体。养老机构内设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纳入全区分级诊疗体系,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根据医疗康复需求,与周边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医疗机构要利用专业的医护团队和设施设备,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健康与养老服务。

三是将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按照医疗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医疗机构执业备案登记。鼓励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对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可采取主办、协办、托管等形式,参与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医疗机构要定期选派技术骨干和管理团队,帮助与其合作的养老机构提升医疗护理能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技术准入、专业技术培训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防控、营养调理、中医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四是将拓展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大力推进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扩增老年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供给。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老年门诊,增设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床位,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为社区及居家老年人提供接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五是将有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护理、康复、健康管理等服务延伸至家庭,优先为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转介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逐步解决医疗机构老年患者“压床”问题。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

六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等相关规划时,按规定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预留空间。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举办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结合实际引进国内外知名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保险机构和具有成功开发运营经验的相关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七是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医药健康养老的活力和可及性。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室,提供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和支持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以及社会资本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重点发展方向:加快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实施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工程和中医药技能人才培养战略,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信息化建设与大数据应用。

八是推进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依托优质旅游资源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康养、旅游等产业结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康养旅游产业、建设一批精品康养旅游项目,推出一批以度假型养老、疗养康复、森林康养、抗衰老等为主题的康养旅游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风景旅游区设置连锁门诊部,开展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风景旅游区或酒店合作,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结合区域医疗资源,推出中医针灸、推拿、理疗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医疗、慢性病防治、疗养康复、美容保健、中医药养生、中医药疗养康复等健康旅游品牌产品。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将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医疗保健、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多种方法综合干预,鼓励发展特色医疗康复保健、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提高休闲旅游对老年人的吸引力。

九是全面推进老年人智慧健康服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为全区常住人口中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利用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大力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周边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预约挂号、网上健康咨询等远程医疗服务。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探索跨社区、跨城区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移动医疗服务。依托信息系统,开展老年人电子签约服务,及时更新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信息,动态监控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鼓励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心脏功能监测,协同上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实施紧急救援和转诊服务。整合资源,实现老年人生活信息、医疗信息共享利用,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健康管理、健康指导等服务,做到急症早发现、早救治。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视频诊疗服务,探索可持续运营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十是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较为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落实将符合条件的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系人:张娅梅

联系电话:13518322055



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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