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租代购的消费模式逐步火爆起来,其低首付、无指标限制、金融分期灵活、到期可回购等销售方式吸引了不少的消费者。但以租代购的火热背后,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一哄而起,实力参差不齐,部分公司的租赁协议中存在霸王条款,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掉进消费陷阱。因此,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为避免落入部分租赁商打着“以租代购”购车方式的消费陷阱,需要注意几点:
一、清楚合同条款,明晰车辆所有权。在“以租代购”的模式下,消费者在用车阶段支付租金,实际只具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服务商办理分期付款,在租赁期结束后,才将车辆的所有权过户给消费者,因此服务商占据相对“强势”位置,在签约购车协议中要注意。尽管租赁期满后消费者有权退车,但在实际情况中,退车的难度比较大,有多种限制,退车率也非常低。
二、规避隐性风险,注明优先处置权。消费者需要在购车环节签订协议时,注意车辆的最终处置权属于谁,如果服务商在租赁期破产,而协议未说明,车辆处置权依旧属于服务商,法院有权拍卖其名下车辆,消费者车辆可能沦为被拍卖的公司资产。如果想要规避风险,消费者需要在合同中协定除标准流程之外特殊情况的车辆优先处置权,有权利在服务商经营出现问题后,由实际还款人,也是消费者优先购买该二手车。
三、合理看待宣传,“零首付”不便宜。注意“以租代购”需要支出的成本仍旧比较高,尽管服务商在宣传时标明“0首付”,或以很低的首付定金吸引消费者,但交付服务商的租金依然会高于消费者正常分期购车,消费者“以租代购”的支付成本会高于一次性购车支出。这是由于“以租代购”的基础是服务商出资买车,将车辆租赁给消费者使用,通过租金与开支的差值赚取利润,因此消费者要依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合理看待宣传,理性思考是否使用“以租代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