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消费警示四---五一小长假消费警示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4-23 10:09 字体: [ ]


“五一”节将至,消费高峰来临,商家推出的各类促销优惠活动让消费者怦然心动,然而消费市场乱象丛生,消费者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市利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旅游消费看资质、重合同。旅游消费不能只看营销宣传单,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要重视合同落实,应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的旅游合同。合同应对旅游的内容、行程安排、费用、交通、住宿、餐饮、退团、合同变更、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特别是自费项目和非自费项目一定要明确,谨防字面歧义。当前疫情还未完全解除,外出旅行应谨慎。慎选旅游线路,要精准掌握途经地和目的地的疫情情况,尽量不到空间狭小、人流密集的景点游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行程中要携带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及时做好个人防护。

二、餐饮消费保安全。眼下正是春末夏初,气温上升,消费者一定要注意饮食安全,就餐前要查看肉类、蔬菜是否新鲜,环境是否干净卫生,避免去无证摊贩、无证大排档等场所就餐。

三、节假日消费要“理性”。“五一”假期,商家促销手段繁多,面对热闹的场景、促销诱惑,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一是要防冲动购物,购物前要考虑是否真正需要,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三思后行;二是要防低价促销陷阱,面对低价促销,消费者要多个心眼,物美价廉当然好,但质量好才是最重要的;三是要防售后服务缺失,购物时尽量选择有固定销售场所的正规商家,仔细查验商品外包装,明确品牌名称、厂名厂址、“三包”期等,购物后索要购物凭证,三包凭证等,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注意“老乡”陷阱。在一些景区,有商品销售人员会自称是游客的“老乡”,利用乡情推销劣质商品,或是抓住消费者想买当地特色商品的心理,将一些普通的茶叶、保健食品等吹得神乎其神,最终导致消费者受骗。在购物或行车过程中,如遇碰瓷现象,要保持冷静,谢绝好心人的调停,及时报警。

发票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自觉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提供发票是商家的义务。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和“110”。如遇到经营者拒开、加税点、使用虚假发票、用其他凭证代替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维权,积极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