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5108022021000065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5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截图);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售时间、地点、报名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免费下载。
2、潜在供应商在2021年04月16日到2021年04月23日17:00时内,以电子文件方式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本次采购文件最后一页;(一份加盖鲜章扫描件和一份word电子文档; 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传至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邮箱地址:330052575@qq.com)作为报名备案依据,超过规定期限报名备案的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本次采购文件最后一页)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签收。
八、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四楼多功能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投标人的事项(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招标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投标人若未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后果。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2段1070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01303
采购代理机构: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
邮 编:628017
联系人:苟先生
联系电话:0839-5572869
广元市利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