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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经信科局开展“双节”食盐市场检查成效显著

发布机构: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1-02-10 09:11 字体: [ ]
    按照川经信盐业关于联合开展“双节”期间食盐市场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食盐市场的监管工作,在元旦、春节食盐消费高峰期,我局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办事处)及辖区工商所分批次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盐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深入宝轮、三堆、金洞、嘉陵、东坝等14个乡镇。一是重点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资质及采购销售记录情况,特别是进入我省开展跨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是否具有跨省经营资格,是否已向省经信厅告知上一季度食盐销售情况;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变相委托不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违规进行食盐批发。二是重点检查大型副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场镇食品市场、大型商超等食盐零售单位或个人的购销合同、记录、票据、账簿等有关资料。是否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存在向其他食盐零售终端和食品加工用盐单位转批食盐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食品加工企业、单位学校食堂、餐饮企业等集中用盐单位食盐购进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是否建立食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学校及幼儿园机构食堂的检查。
    本次行动采取边查边宣的方式,共发放《食盐专营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检查农贸市场10余处,大型超市13家,中小型超市30余家,食盐批发企业7家,责令下架不合格盐产品300余袋。并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进行食盐质量安全教育,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切实落实食盐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联合执法行动,使我区乡镇及城区的食盐经销商普遍增强了对盐业政策法规的熟悉度,了解了规范采购经营食盐的相关要求,使全区食盐市场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盐品质量更有保障,确保了全区人民春节吃上合格盐、放心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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