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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二——预付式消费警示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2-01 17:06 字体: [ ]


预付式消费是消费者提前向商家交付一定额度费用,类似整存零取的方式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因此也叫“提前消费”。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逐渐成为服务领域的主流消费业态,在美容美发、健身、洗车、服装洗涤等服务行业普遍存在,并逐步扩展到餐饮、超市、宾馆等行业,它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具有“先付费、后兑现”一次性付款多次消费、消费周期长以及消费不连续等特点,是一种典型的信用消费。针对预付式消费存在的诸多风险,为了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避免消费纠纷再发生。为此,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多做比较、谨慎选择,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在购买前,应多看、多选。充分了解各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和促销条件的诱惑。

二是在购买时,需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规定,并应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在消费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不能图一时方便,用口头合同代替书式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

三是在使用中,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券),并适度消费。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充值以后要及时消费,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不确定因素,造成财产损失。

四是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并通过各种有效的维权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是预付式消费卡(券)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对可挂失的消费卡(券),在丢失时应及时同经营者联系,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核对消费余额,防止余额意外丢失。

六是如果发现发卡单位经营情况异常、无故不提供服务等情况,需及时按归口管理原则,可向“12345”市民热线、“12315”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如果发卡单位突然关门并且无法联系,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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