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利州区审计局于2020年4月10日至5月20日,对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利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2019年末,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生态农业股、污染防治股4个股室;直属单位2个,一个是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还有一个是区环境监测站。单位编制36人,截至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4人。
(二)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根据利州生态环境局提供资料反映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8996792.52元;支出总计28996792.52元。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8996792.52元,本年支出总计13446366.33元,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15550426.19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区财政下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控制数5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账面反映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为2389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利州生态环境局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收支状况,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报表的编制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存在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预算执行效率低、虚列支出挂往来等问题需要规范和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
2.预算执行效率低。
3.虚列支出挂往来。
(二)部门基础管理情况
1.2019年采购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
2.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3.抽查发现部分会计科目决算报表金额与会计账簿金额不相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建议利州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进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和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结果由利州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