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在新冠疫情防控严峻的形势下,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计算机辅助审计和大数据的优势,积极探索“全覆盖”审计新模式,在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8月至今,共审计和调查单位98个,完成审计项目70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6355.4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50亿元,核减投资额5172.2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并采纳175条,审计移送问题线索8件。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区级各部门(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收入规模在全市县区中继续“领跑”。I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10.6%,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1.68亿元,当年化解完成率100%。投入乡村振兴资金8亿多元,争取行业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扶贫资金5.63亿元,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举措,助推区域经济提质增效,减税降费1.6亿多元,向市三江建投公司、利兴工投公司、市创业小额融资担保公司注入资本金共3000万元,安排壮大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805万元,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助力国企提质增效,着力“稳就业”。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资金32765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共计32765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10038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0038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61万元,本年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58万元,年末无结余;全年实现社保基金总收入495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总支出368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社保基金结余1276万元,历年滚存结余1346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强化统筹和预算绩效管理,克服财政收支矛盾,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截至2019年末区财政未将非税收入2119.68万元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二是截至2020年3月底,区财政局制定的2019-2023年暂付款消化方案未报区政府审批同意。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签情况
审计采集75家区级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实现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并现场审计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和利州生态环境局2019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原区农业局局长,原区经科信局局长,区住建局原局长,区教育局局长,三堆镇原书记、原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财政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和绩效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有4个单位的4个项目,未充分考虑2018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较大、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等因素,2019年继续安排预算938万元,使用时循环“花旧补新”,结转结余规模未明显减少。二是有14个单位82笔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执行率总体为18.63%。三是有7个单位的结转结余资金1359.50万元、1个单位以前年度的国有资产处置款200.12万元,共计1559.62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审计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擅自约定预付款比例、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无审批手续安排专项资金、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坐支预算收入、重复报销费用、超标准支付费用等问题,抽查1个村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办公费、白条支付工程款、报账时间严重滞后、银行存款账实不符等问题。
(三)财务核算基础工作较薄弱
一是有16个单位会计账表不一致。二是有12个单位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串户。三是有3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清收。四是有2 个单位年末虚列支出55.22万元。
三、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跟踪审计
根据中央、省、市、区各级指示精神,区审计局迅速组织审计人员,坚持大数据审计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从审计情况来看,我区防控款物的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总体规范有序,对我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起到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4月20日,利州区共到位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资金2250.10万元,实际支出1435.93 万元,资金结存814.17万元。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区疾控中心截至2020年4月20日接受的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各类物资29.09万件已全部分配发出。
(二)其他专项资金审计。
以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和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对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环保资金、交通建设类资金和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宝轮镇新街、云峰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安置补偿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职业教育结构失衡,办学规模萎缩的问题;部分交通建设项目存在未按期完工、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残疾人辅具采购、验收不严格,康复器材使用率不高等问题;棚改资金存在未设立“共管账户”,未足额交纳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费,扩大征收补偿支出范围,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退付履约保证金、缴纳前期费用等问题。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利州区乡镇街道2015-2019年债权债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区审计局对13个乡镇街道2015-2019年债权债务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审计核实全区各乡镇街道债权总额8784.94万元,债务总金额21982.52万元。审计发现部分乡镇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有9个乡镇街道2009—2019年期间47个项目违规发包给自然人,涉及金额4322.85万元。二是有8个乡镇街道2006—2019年期间,无立项、无资金来源擅自实施项目160个,涉及金额3708.11万元。三是有4个乡镇街道2006年—2019年期间,27个项目竣工结算办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947.43万元。四是白条支付工程款等涉及金额5196.63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对区农业局、三堆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相关基础工作较差。区农业农村局划定的两区范围不准确;部分自然资源指标数据前后年度不统一、部门之间不统一;未建立台账、未建立土地流转风险管理制度、未使用统一的土地流转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二是部分设施设备运营效率不高、资金闲置。区农业农村局2017年配置到6个乡镇(街道)的114台粉粹机现已闲置,部分已生锈、损坏;三堆镇结存资源环境专项资金3年以上计60.64万元。
(四)河长制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对利州区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水资源和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以及河长制执行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出台本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未启动嘉陵江干流及其他河湖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一河一策”清单反映问题前后不衔接、无针对性,重复反映。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3季度以来,按季度重点跟踪了防疫款物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打赢脱贫攻坚战、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全面强化稳就业、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审单位61个、资金37776.01万元。审计发现区级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000.18万元。审计指出后,区级部门和区属国有企业按照欠款偿还计划,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及安排筹集资金,偿还欠款997.71万元,截至2020年6月25日,区属一家国有企业,因对方未提供发票未偿还拖欠账款2.47万元。
六、区属企业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对区城发集团、区利元国投公司、区利远水投公司、区利东担保公司4个公司2018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区粮油储备库2016年至2018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经营风险控制不严。主要是区利东担保公司违反公司章程,向已发生代偿本息和欠付担保费的企业再次提供贷款担保685万元;违规对单个被担保人超限额提供担保282.55万元。二是违规经营。区利东担保公司违规向广元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借短期流动资金500万元,周转10天后收回,收到利息3万元。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区安居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合计163.85万元;区城发集团公司7个项目、区利远水投公司4个项目完工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四是财务管理不严格。区粮油储备库、区水投公司相关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不规范、白条列支劳务费用;区粮油储备库资产报损3.33万元无审批手续;区安居公司账面留存红星小区营业房租金收入27.97万元未上缴国库;区利元国投公司、区利东担保公司、区粮油储备库3个单位部分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
七、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结算审计方面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共审结政府投资项目22个,送审工程价款50947.15万元,审计核实工程价款45774.92 万元,审减工程价款5172.23 万元,平均审减率10.15%;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65条,有效地防止了财政资金的流失,促进了建设和施工单位履职履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中介机构独立审结2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55个, 送审工程价款4147.43 万元,审核后工程价款3789.77 万元,审减工程价款357.66 万元,平均审减率8.62%。
(二)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方面
区审计局对重大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17个(22个标段)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概算金额635585.34万元。重点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情况、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投资完成情况、参建主体履职履约情况、现场管理情况、重大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征地拆迁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八、审计移送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在审计中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8件,涉及违纪违规资金7707.80万元。分别是:
(一)豪泰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问题。2017年区安居工程建设公司对豪泰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约定无预付款、以合同价款10%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2018年,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违反招标文件擅自约定预付款支付比例为中标价的20%,履约保证金为提供合同价款10%(扣除招标人暂列部分)计120.95万元保函。2018年区住建局按合同约定拨付该项目工程预付款共计249.22万元,未以现金形式收取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审计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区纪委对原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作出诫勉谈话,对区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区安居工程建设公司总工程师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二)区安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在对区城发集团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中发现,区安居建筑公司转账支付给利州区鸿雁老百姓家常菜馆100万元作为职工食堂前期装修开办经费,截至审计日,前述借出款项100万元未归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查处。
(三)“白条”支付工程款,涉嫌偷漏税问题。在对广元市利州区乡镇街道2015-2019年工程项目管理及债权债务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宝轮镇等8个乡镇街道存在“白条”支付工程款情况,涉及项目95个,金额4190.67万元。三堆镇等5个乡镇街道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涉及项目15个,金额1005.96万元。已移送区税务局查处。
(四)其他审计移送事项。一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第三巡视组的要求,向区纪委监委移送2016年至2019年9月期间7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减率超20%的问题线索,向区发改局移送2018年至2019年9月期间10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招标等问题线索。二是按照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议要求,向区纪委监委移送荣山镇花园村、高旗村2016年小农水项目竣工结算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误差较大问题线索,向区纪委监委移送利州区2015至2017年度工业产业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个别项目未实施、未按要求收回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的问题线索。
九、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足、理解不到位,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够实。二是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必要的内部制约制度,但有关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往往有章不循,有规不守,使内控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三是由于一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未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程序和施工难度,项目无法按计划工期完成,资金滞拨,不能发挥效益。四是2019年是政府会计制度施行第一年,部分财务工作者业务不熟练,对财政预算管理政策不熟悉,财会基础工作较差。
十、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存量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绩效考核,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无效低效开支,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并按消化方案逐步列支,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化解资金周转压力和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暂付款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劵资金管理。加强债劵项目日常管理,基础规范工作。对债劵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提高债劵资金使用效益。并对资金使用单位的基础资料归集整理加强指导检查,完善项目资料、完善支付资料。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其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告。区审计局针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要求限期予以整改;对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体制机制问题,已建议相关部门统筹研究解决;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按照《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严格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为全面建设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