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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一——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12-28 11:53 字体: [ ]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类年货、礼品、餐饮等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消费增多的同时伴随着消费纠纷的增多,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随着冬天的到来,内地疫情防控不能松懈。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外出购物,要自觉佩戴口罩,就近购买生活必需用品;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合,容易交叉感染。这样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障他人和社会的安全。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

二、年货购物,小心陷阱。节日期间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面对花样翻新的打折促销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以次充好和恶意欺诈,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超市,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三、选购安全放心食品。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采购食品,并注意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购买时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山寨假冒伪劣食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和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

四、办理预付卡要谨慎。元旦、春节是娱乐、餐饮等服务行业消费高峰期。经营者会提供多种优惠条件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但预付式消费会出现个别不法商家不按照承诺履行、商家跑路、消费者退卡难等消费隐患风险。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务必要理性谨慎。消费前要注意检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单位是否拥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度和较好的经营状况。拒绝一次性存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关门跑路导致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失。办理预付卡时要和经营者签订合同,通过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元市利州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据,及时拨打当地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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