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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基层执法力量。全乡各村(社区)及产业园区均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专职干部2-3名,各村(社区)均配备1-2名安监员,乡安办定期对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监管人员及村级安监员进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及监管水平;同时做好安监员考评工作,按5%比例评选出优秀安监员,并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安监员职责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罚奖金或取消安监员资格。
二是完善监管执法体制。将安全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了机构、编制和人员,强化了基层管理体系,完善了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和队伍建设,落实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优化、简化应急预案,加强实战化演练。乡政府年度内开展1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综合演练和3次以上各专项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