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洞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布机构:金洞乡
发布时间: 2020-10-26 21:04
字体:
[
大
中
小
]
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金洞乡坚持“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多举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强化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乡长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并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资料等新闻媒体以及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三、加强协作。联合食安、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好的典型及存在问题,遇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保障经费。积极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监管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等投入,使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五、强化督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乡对各村(社区)绩效考评范围,分解、细化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推进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