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集体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经常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入脑入心。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组(委)会议、理论专题学习会议等形式,系统学习宣传 达到强化集体学习和自学目的。
(二)以街道为单位组建森林防灭火知识巡回宣讲队,开展集中普法和防灭火知识宣传,集中推动宣传教育“五进五到”活动,大力推进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进村入户。
(三)强化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在网站、报刊等开设专栏,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工作动态、预防知识、扑救知识、避险知识等宣传。
(四)在高火险期和重要节假日,在林区重要节点、进山路口,公路、铁路、电力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增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按户张贴森林防火告知书、宣传标语。加大森林防灭火公益广告投放力度。
(五)利用农民夜校开设“防灭火专题课堂”,按户张贴村规民约,赶集时段免费发放防灭火挂历、年画等宣传品,将森林防灭火宣传内容与当地生产生活、民俗宗教习惯、红白喜事活动相结合。
(六)村“两委”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议事决策、岗位职责、考评考核、入户走访、干部培训工作和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把握防火期前、中、后时间节点,突出重要时节,又坚持贯穿全年,深入宣讲安排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防火期后,做到“逢会必讲、到组必讲、入户必讲”,村组每月召开1次村民大会,引导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增强群众依法用火、合理用火、正确用火意识。
(七)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广泛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火。增设检查教育卡点,高森林火险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生产作业、旅游观光、野炊露营等。
(八)在春耕、秋收等农事用火高峰季节,入户发放野外用火告知书,引导林区群众积极清理林田交错地带可燃物,严禁在林区周边焚烧秸秆、垃圾、杂草等,推动野外依法用火、依规用火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
(九)在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灭火宣传标牌、标语或标志;强化林区施工企业火源使用宣传教育。
(十)在森林防火期内,广泛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定时播报森林防灭火宣传内容2次以上。出动一辆宣传车、每个村(社区)出动一辆摩托车,配备小喇叭,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预防扑救和安全避险知识,每天巡回宣传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