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相关业务股室:
为切实做好我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效率、降低企业负担,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区局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各股室队所应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各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一律按照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列入监管计划后方可实施。
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应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对上级和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按原有方式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等未列入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执法检查事项,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
二、细化措施,统筹推进监管计划全面完成
(一)厘清职能职责,做好牵头和配合工作
各牵头股室要按照抽查计划,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第一版)(川市监发〔2019〕86号)制订并公示工作方案,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执法检查,录入公示检查结果。
各业务股室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检查配合工作,并指导各基层所做好本业务条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涉及区政府《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股室(见附件2),按照区政府办通知要求,做好牵头和配合工作。
(二)工作方案制订和公示
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人员的范围和抽取方式、检查对象的范围和抽取方式,以及检查结果记录等内容。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制订完成后应在本局或本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后方可实施。
(三)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的抽取
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的建设和随机抽取应在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统一开展,抽取比例不得高于计划比例。随机抽取方式采取信息化技术随机摇号抽取,抽取过程可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公证部门、市场主体或社会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督。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市局经信科搞好技术保障。
(四)抽查检查的实施
每一批次抽查检查应在完成随机抽取和选派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检查方式按照计划确定的工作方式依法进行,检查情况所使用文书的记录内容,应当涵盖抽查事项清单所列内容,并符合抽查工作规范要求。
(五)检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
各项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迟不晚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须达到100%。抽查结果依法属于不公示内容的,应当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纳入不公示信息。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要求
各牵头部门于2020年11月22日之前将抽查工作总结报送登记注册股,内容主要包括抽查数据、工作中典型做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联系人:吴倩,电话:3365873。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2.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参与部门 |
抽查方式 |
检查事项 |
抽查 户数 |
抽查 比例 |
完成 时间 |
|
一般 事项 |
重点 事项 |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登记注册股、各市场监管所 |
不定向 抽查 |
√ |
|
200 |
3% |
2020.11.20前 |
2 |
公示信息经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登记注册股、各市场监管所 |
不定向 抽查 |
√ |
|
200 |
3% |
2020.11.20前 |
3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食品生产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3 |
15% |
2020.11.20前 |
4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标计认证认可股、 市场股、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10 |
5% |
2020.11.20前 |
5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有效性检查 |
标计认证认可股 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8 |
5% |
2020.11.20前 |
|
6 |
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
有机认证目录内的获证产品 |
标计认证认可股、 检验机构 |
定向抽查 |
|
√ |
6 |
75% |
2020.11.20前 |
7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标计认证认可股、 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6 |
43% |
2020.11.20前 |
8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生产企业 |
标计认证认可股、 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3 |
5% |
2020.11.20前 |
9 |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2 |
20% |
2020.11.20前 |
10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10 |
1% |
2020.11.20前 |
11 |
商标使用行为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10 |
1% |
2020.11.20前 |
12 |
商标代理行为
|
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1 |
30% |
2020.11.20前 |
13 |
广告行为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10 |
5% |
2020.11.20前 |
14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检查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 |
食品经营股、相关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10 |
2% |
2020.11.20前 |
15 |
网络食品销售检查 |
线上食品经营户 |
食品经营股、相关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15 |
3% |
2020.11.20前 |
16 |
餐饮食品销售 |
餐饮经营户 |
食品经营股、相关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20 |
2% |
2020.11.20前 |
17 |
特殊食品销售 |
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食品经营股、相关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10 |
3% |
2020.11.20前 |
18 |
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 |
药械化股、登记注册股、各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 |
定向抽查 |
√ |
|
20 |
5% |
2020.11.20前 |
19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质监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10 |
5% |
2020.11.20前 |
20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质监股、标计认证认可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9 |
100% |
2020.11.20前 |
21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质监股、标计认证认可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4 |
100% |
2020.11.20前 |
22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质监股、标计认证认可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4 |
100% |
2020.11.20前 |
23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特监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15 |
3.7% |
2020.11.20前 |
24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食品药品综合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270 |
100% |
2020.11.20前 |
25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市场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1 |
14.3% |
2020.11.20前 |
26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市场股、各市场监管所 |
定向抽查 |
√ |
|
1 |
11.1% |
2020.11.20前 |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计划
序号 |
牵头部门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
比例 |
参与部门 |
检查时间 |
1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检查 |
1. 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情况
2.市相关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3.检查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监督部门是否把关中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上年度房建市政、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5% |
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年11月20日前 |
2 |
政策性储备粮监督检查 |
1.库存粮食核实
2.库存粮食质量
3.轮换计划
4.统计账、资金账 |
全区储备粮承储企业仓间货位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30% |
区财政局 |
2020年
5月 |
|
3 |
小包装应急粮油监督检查 |
1.数量、质量
2.超期储存
3.账实相符 |
小包装应急粮油储备单位 |
抽查资料、现场检查 |
100% |
区财政局 |
每季度 |
|
4 |
小春、大春粮油收购监督检查 |
1.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售粮款支付
2.是否有违规克扣水分、杂质行为
3.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行为
4.是否存在“转圈粮”
5.国有企业收购粮食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6.是否有重金属、转基因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
粮油收购户 |
抽查资料、实地检查 |
30%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6月、10月 |
|
5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 |
成品油经营活动情况;成品油经营企业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 |
成品油经营单位 |
抽查资料、现场检查 |
5% |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利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11月20日前 |
6 |
盐业市场监督检查 |
1.经营主体登记
2.食盐及非食用盐经营情况 |
食盐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
1% |
区市场监管局 |
上、下半年 |
|
7 |
民用爆炸物品监督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情况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
100% |
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 |
2020年11月20日前 |
|
8 |
区教育局 |
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教育教学环境、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烟草管制 |
全区学校及相关经营单位食品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
10% |
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 |
2020年
3月、9月 |
9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治欠薪专项检查 |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2.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
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资管理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
2020年8月至9月 |
10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
1.职业中介经营许可
2.就业、招聘信息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
5%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3月至4月 |
|
11 |
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
1.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备案核准
2.清算确定工资总额情况
3.企业实提、实发工资总额及结余工资总额
4.企业支付全部工资性收入情况 |
国有企业 |
书面检查
现场检查 |
30% |
区财政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
2020年6月至7月 |
|
12 |
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 |
非煤矿开发利用监督检查 |
1.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方式开采并同步落实保生态保护和修复。
2.产能或生产规模是否符合规定。
3.落实安全生产情况。 |
非煤矿山的单位 |
现场核查 |
10%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 |
2020年二季度 |
13 |
矿业权信息公示监督检查 |
1.履行资源开采、产能、安全、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情况。
2.价款收益缴纳情况。
3.有无违法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矿业权单位 |
现场核查 |
20%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 |
2020年三季度 |
|
14 |
利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工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
1.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排污许可证执行、环境应急工作、固体废物管理
2.产业政策、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技术改造
3.矿产资源、土地使用
4.水土保持、下泄生态流量
5.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重点监控企业 |
现场检查 |
1%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11月20日前 |
15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勘察设计质量
4.建设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地扬尘、施工围栏和占道
6.水土保持
7.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 |
在建工程项目 |
现场检查 |
每次抽查5%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利州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利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 |
一季度一次 |
16 |
区交通运输局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站场等相关业务检查 |
1.道路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情况和许可证、车辆、人员档案工作资料
2.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场(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经营者、车辆、停车场地等与道路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场地。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
4.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
区辖道路运输经营者 |
现场检查 |
5% |
区应急管理局、利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全年2次 |
17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资市场监督检查 |
1. 市场主体许可登记
2. 产品登记(审定)、产品质量、标签、计量
3. 生产经营档案 |
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 |
现场检查 |
1%(不少于5家)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0年5月、8月各1次 |
18 |
区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1.卡面信息记载、章程协议公示、实名购卡、业务台账、预售资金归集与使用、业务报告
2.消费者权益保障 |
已登记预付卡经营备案企业 |
现场检查 |
100%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9月底 |
19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美容机构监督抽检 |
玻尿酸、肉毒素、医疗美容 |
医疗美容机构 |
现场检查 |
20%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0年3月至10月 |
20 |
医疗废物监督检查 |
医废分类收集、转运、处置 |
全区医疗机构 |
现场检查 |
1% |
利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2月至10月 |
|
21 |
区应急管理局 |
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
1.20条重大隐患情况;
2.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企业证照、人员资质
4、特殊作业管理情况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
现场检查 |
5%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利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
全年 |
22 |
区市场监管局 |
有机产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1.认证合法性
2.认证过程监督;
3.生产过程符合性 |
全区2019年度获证有机产品企业 |
现场检查 |
60% |
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 |
2020年
3月—9月 |
23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管 |
1.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机构、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3.特种设备检验情况;
4.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5.特种设备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
全区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 |
现场检查 |
4% |
区应急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年4月、6月、8月、10月 |
|
24 |
食品农产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
1.机构合法性
2.人员、设备、环境、检测标准
3.检测报告
4.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
全区获证机构 |
现场检查 |
60%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
5月—8月 |
|
25 |
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 |
1.机构合法性
2.人员、设备、环境、检测标准
3.检测报告
4.质量保证体系运行 |
全区市获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 |
现场检查 |
60%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0年
5月—9月 |
|
26 |
特殊食品监督检查 |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操作 |
全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 |
3%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下半年 |
|
27 |
疫苗管理监督检查 |
疫苗采购、验收、运输储存质量管理和使用 |
区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点 |
现场检查 |
20% |
区卫生健康局 |
2020年11月2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