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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轮镇:“六个统一”全面规范“三资”处置工作

发布机构:宝轮镇 发布时间: 2020-09-07 17:08 字体: [ ]
       (一)统一财务印鉴。及时规范村(社区)新财务专用章名称,一律启用唯一有效的新财务专用章。
       (二)统一建立账套。按照清产核资结果及相关报表及时建立新账,做好会计核算。完成初始财务资料数据录入,启用新账套。
       (三)统一资金专户。按照银行开设的新基本结算账户,及时把原村(社区)银行账户资金划转到新建立的村(社区)专户,严禁多头开户、严禁公款私存、严禁私设小金库。
       (四)统一核算科目。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设置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科目体系,要按照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理清各类会计事项对应的会计科目。
       (五)统一财务审批。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村级财务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村(社区)支部书记作为法定代表人,行使“一支笔”审批权。
       (六)统一民主监督。村(社区)两委会推荐产生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实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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