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力求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长期利用乡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各项优惠政策,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前来咨询的军人及其家属认真答疑解惑,对现有的政策做解读,并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对没有政策依据的,做好心理疏导。
二是鼓励支撑和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近几年街道结合“乡村夜校”共组织百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种、养殖业等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能力。对退役军人按需求进行培训,突出培训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实现培训精细化、个性化、长期化,建成“人人可培训、时时可培训、技能对市场、培训对市场”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三是加强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选用到村(社区)工作,辖区内村(社区)两委成员中退役军人达22人之多。其次是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 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鼓励企业招用,建立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备忘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全社会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形成企业“愿意用、抢着用”退役军人的社会新风气。
四是拓宽安置渠道,针对社会的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就业愿望。特长爱好,积极开展以提高退役军人就业能力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竞争力。积极与辖区相关企业沟通协商,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组建社会面治安、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重点工作队伍,发挥退伍军人部队属性及相应职业技能,既满足了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又发挥了其专业才能造福社会。
五是鼓励参加学历教育。积极协调上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退役军人接受教育的不同程度及就业创业需要,采取优先录取、注册入学等方式,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免学费、学费资助和助学金资助等待遇,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的学历层次、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本领。